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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说明书的越南语翻译对越南的发明保护有多重要?

[Vietnamese]  下载 专利说明书是专利申请中最关键的文件。可以说、当发明人希望将其发明商业化或实施专利权、以及解决纠纷、冲突或侵犯其专利权时、越南说明书是发明命运的关键。一项发明是否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可执行的专利侵权行为、取决于专利说明书的越南语翻译质量。专利说明书的任何误译或错误的翻译都会使其 "无用 "或 "无法使用"。 发明是工业产权的一个对象。为了在越南得到保护、一项发明必须由越南知识产权局(IP Vietnam)注册并授予专利。因此、专利权具有地域性、换句话说、在美国、中国、日本、韩国 、等等 受保护的发明并不自动在越南受到保护。 专利说明书是专利申请中最关键的文件。根据越南法律、所有用外语(通常是英语)撰写的说明书必须翻译成越南语。虽然专利申请可以包括外语的说明书、但越南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员只根据越南语的说明书(说明书的越南语翻译)来评估、评价和分析发明的专利性。审查员不需要验证外国说明书的准确性、也不需要将其与越南的翻译进行比较。授予的专利只包括越南说明书、不包括任何外国说明书。一项发明的保护范围是由其专利说明书中所要求保护的范围决定的、这些权利要求用于界定该发明的工业产权范围。执法机构应以专利说明书的保护范围或权利要求为基础、分析和评估受保护的发明与涉嫌侵权产品/工艺之间的重复性或等同性。 因此、可以说、专利说明书的越南语翻译质量决定了一项发明是否与其性质一致、是否得到充分的保护以及对侵权行为实施强制执行。专利说明书的任何误译或错误的翻译都会使其 "无用 "或 "不能使用"。 专利说明书越南翻译办理的错误 近年来、流入越南的外资大幅度上升。外国投资者对越南越来越感兴趣、并在越南寻求商业机会。这也是在越南提交外国专利申请数量急剧增多的一个根本原因。然而、基础设施、特别是人力资源、似乎并没有跟上这种发展速度。该行业的人力资源在越南经常处于供应不足的状态、并且/或者。 此外、 现在的发明接触到新而先进的技术领域、解决更复杂的问题。显然、这类发明的说明书包含大量复杂的外语术语、这些术语在越南双语词典中几乎完全没有翻译过、而且原文中使用的语言和行话的差异总是给译者带来众多困难。如果没有很强的技术背景、译员可能会误解发明的技术性质、误解说明书中使用的术语;结果、许多从外语翻译成越南语的术语没有得到准确的翻译、意义没有完全匹配或者没有反映出发明的本质。这种现实情况会给越南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造成很多困扰、更严重的是、如果已授予保护产权、会对外国申请人和发明人所花费的精力和金钱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根据越南法律、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减少专利的保护范围即减少专利所涉及的保护范围(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或多项独立或从属权利要求中来修改专利说明书、但在越南授予专利权后、不允许纠正专利说明书的越南语翻译版中相关的错误。当然、如果在越南知识产权局发出拒绝通知或授予发明专利的决定之前、发现专 利说明书的越南语翻译中的错误、申请人可以根据01/2007/TT-BKHCN号通知第17条积极要求纠正这些错误。 对发明的含义和保护范围的误解 大多数外国专利说明书中都包括专业术语或行话、以反映出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复杂性。语言上的差异是一个固有的问题、特别是当一个外语里面的一个词经常有多种含义时、需要译者为各自的使用情况选择适当的翻译。将专利说明书或专利申请文件翻译成越南语更具挑战性、因为它同时包含技术和法律两个要素。多义外语词可能使译者困惑、难以选择相对应的越南语词语、更不用说专利说明书中可能包含、译者无法找到越南语相对应词语的专业术语。在这种情况下、译者就有可能对专利说明书进行模糊的表达、解释、或者更严重的是、将专利说明书误译成越南语、或者越南语翻译版完全改变发明的性质、含义和保护范围。 不适当地修改、补充或改变翻译内容、导致在越南的专利申请被拒绝 允许对专利申请材料(包括专利说明书)进行修改、但必须遵守一个基本原则、即这种修改不应扩大专利申请所描述的专利说明的范围(量)。因此、对越南语译文进行修改和补充、扩大保护范围、可能会导致越南知识产权局拒绝相关专利申请。 不接受以下类型的修改:(i) 修改后的申请所要求保护的对象在原始申请中不存在;(ii)修改后的申请所要求的对象包含了原始申请的说明书中没有充分说明的技术标志;(iii)修改后的申请对象的性质与原始申请的不同;(iv)相应技术领域的普通知识人员在修改后的申请中所考虑的信息与原始申请中描述的信息不同、并且不能从原始申请中描述的信息中明确和直接地识别出来。 不接受以下补充: (i) 包含不能从原始描述(包括附图)和/或原始权利要求直接和明确确定的权利要求和/或技术特征的描述; (ii) 添加无法从原始描述(包括附图)和/或原始权利要求中直接明确识别的信息、以揭示或充分披露发明的充分保护要求; (iii) 附加内容是通过测量图纸上的尺寸得到的与尺寸规格相关的技术指标; (iv) 包括原始申请文件中未提及的额外细节/元素、这些细节/元素会导致原始申请中不存在的特殊效果; (v) 增加对原始申请的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般知识的人无法确定的效果(好处)。 以下变化是不可接受的:(i) 对权利要求中未公开或未从原专利说明书中直接明确指出的技术标志进行变更;(ii) 通过将不明确的内容变为具体明确的内容而加入新的内容;(iii) 将原申请的显著特征组合成新的标志而不公开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原申请中未公开;(iv) 对说明中的任何技术标志进行变更、使该技术标志与原说明书中所述技术标志不同。 申请人的翻译费用负担 如果专利说明书的越南语翻译不符合越南的规定、申请人可能要承担额外费用。这个问题经常发生在申请人自行翻译或雇用一个在知识产权和/或相关技术领域上没有专业知识的组织或个人独立翻译专利说明书。然后、申请人使用该翻译版直接或通过工业产权代理人提交专利申请。在许多情况下、由于这种翻译不遵守或不符合关于专利说明书形式的规定、申请人别无选择、只能聘请工业产权代理人进行审查、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要重新翻译专利说明书、从而产生额外的开支。 在将专利说明书从外语翻译成越南语时、如果译者缺乏相关知识产权和/或技术领域的知识水平或经验、可能会出现以下一些典型错误:   首先、专利说明书的构成部分或内容是缺失的。根据越南法律、专利说明书必须包括:发明的描述、保护范围(或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如有必要)。说明必须包括:发明名称、使用发明的领域、发明的技术状况、发明的技术性质、附图的简要说明(如有)、发明的优选实施方案的详细说明和发明的实例(如有)。专利说明书的每个部分都必须遵守格式要求并且拥有规定上所要的内容。用其他语言撰写的专利说明书经常缺乏其中的一个或多个部分、或者这些部分本身缺乏足够的信息。如果译者不熟悉这些规定、并建议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修改说明书、那么专利说明书的翻译将不符合规定、申请将因其形式而被驳回。   第二、词汇没有经过越南语的过程。特别是、译者没有将外语词翻译成越南语、特别是化学术语、如 " glycine"(需要越南语化为 " glyxin"、而不是 " glycine")、" allyl proline"(需要越南语化为 " alyl prolin"、而不是 " allyl proline")等等。   第三、专业术语未能符合法定要求。许多技术术语在专利说明书中需要准确使用、例如 "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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