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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商标保护指南

《知识产权法》(2005年,分别于2009年和2022年修订):这是越南所有知识产权的基本法律框架,包括商标。 《民法典》(2015年):提供了关于民事责任和救济的原则,尤其适用于商标争议中涉及的损害赔偿问题。 《民事诉讼法》(2015年):规定了提起和进行民事诉讼的程序规则,包括与商标侵权相关的案件。 《刑法》(2015年,于2017年修订):规定了多项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犯罪,包括商标假冒的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2015年):规定了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相关的法令、通告和联合通告:这些文件提供了上述法律的详细指导和实施条例。值得注意的包括:(i) 第65/2023/ND-CP号法令,详细规定并指导实施《知识产权法》中的若干条款,(ii) 第23/2023/TT-BKHCN号通告,提供了《知识产权法》的详细指导,并实施了第65/2023/ND-CP号法令中的措施,特别是关于建立和保护工业产权的程序,(iii) 第99/2013/ND-CP号法令,关于工业产权领域行政违规行为的处罚,已由第46/2024/NĐ-CP号法令修订,(iv) 第11/2015/TT-BKHCN号通告,详细说明了如何处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行政违规行为,具体规定了对第99/2013/ND-CP号法令中的各类违规行为进行制裁的程序。 除上述法律外,根据具体的商标争议性质,其他法律法规也可能适用。这些法律包括海关法、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竞争法和消费者保护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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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专利申请程序:面向中国企业的全面指南

[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_text] I. 越南不断发展的知识产权制度与专利布局的战略原则 (Vietnam’s Evolving IP Regime and Strategic Filing Principles) 越南的专利制度为技术创新提供了多层次的保护路径,涵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以及工业设计等多种权利类型。本指南由 KENFOX IP & Law Office(越南合资格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编制,系统阐述了越南专利申请的完整流程,包括可选择的申请途径、保护类型、申请主体与客体的适格条件、分步骤的申请程序、审查与复审/申诉机制、官方费用结构以及实务层面的战略考量。 本指南专为外国企业,尤其是进入越南市场的中国企业量身定制,内容重点聚焦于越南现行的法律框架与最新审查实践。 II. 基础性的法律与制度框架 (Foundational Legal and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1. 适用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国际条约 (Applicable IP Legislation and International Treaties) 越南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基础主要确立于《知识产权法》(2005年颁布,并分别于2009年、2019年及2022年修订),其中2022年修订被视为迄今为止最为全面和系统的一次立法完善。该法律框架旨在与国际义务接轨,体现了越南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国并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的承诺。与此同时,越南亦是多项重要双边及多边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和机制的缔约方,尤其包括《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PCT)、马德里体系(商标)及海牙体系(工业设计),并已加入或签署若干包含高标准知识产权章节的自由贸易协定,例如《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EVFTA)以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在法律实施层面,具体的操作指引和程序性细则主要通过政府法令及部级通告予以明确。当前的核心规范文件为 第65/2023/ND-CP号法令(自2023年8月23日起生效),该法令用于实施《2022年知识产权法》中关于工业产权及知识产权执法的关键规定(取代了第103/2006/ND-CP号法令及第105/2006/ND-CP号法令的部分内容)。就专利而言,该法令进一步完善并提升了PCT国家阶段申请程序、专利安全审查及涉密发明管理、电子证书制度,以及药品上市许可审批延误情形下的补偿机制。 在部级层面,与上述法令相配套的是 第23/2023/TT-BKHCN号通告(自2023年11月30日起生效),该通告依据第65号法令,细化并规范了工业产权确立与保护的具体流程、操作模板及审查工作机制。 2. 越南知识产权局(IP VIETNAM)的职能及强制代理要求 (The Role of the NOIP/IP VIETNAM and Mandatory Representation) 越南知识产权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Vietnam,简称 IP VIETNAM 或 IPVN,原称 NOIP)隶属于越南科技部,是负责受理、审查并授予工业产权的中央主管机关。其位于河内的总部负责开展实质审查并签发权利证书。与此同时,IPVN 在胡志明市和岘港设有代表处,为南部及中部地区的申请人提供服务,包括受理申请文件(含 PCT 国家阶段申请)、办理形式审查及官费缴纳、处理权利变更登记与续展事项,以及提供申请人沟通与行政支持等服务;但专利的实质审查职能仍集中由河内总部统一行使。 对于未在越南设立住所或营业机构的外国申请人而言,通过越南注册的专利代理师或专利代理机构全程办理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属于一项强制性的程序性要求。该本地代理制度并非单纯的行政形式,而是确保程序合规的关键保障。越南审查员在行政审查方面以严格著称,例如,申请人地址在不同文件中的任何细微不一致,均可能引发审查意见通知(Office Action,简称 OA)。因此,依赖经验丰富的本地代理,对于确保申请文件全面符合越南特有的形式与程序要求、并妥善应对审查员对各类数据字段的严格核查,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程序性延误及由此产生的时间和成本风险。本地代理在处理越南专利制度中特有且合规要求极为严格的环节(例如不可延展的翻译期限)方面,发挥着核心枢纽作用。 若干关键程序期限须予以高度重视:PCT 国家阶段进入越南的期限为自优先权日起 31 个月;实质审查请求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即发明专利为 42 个月,实用新型为 36 个月。鉴于实践中审查周期普遍较长,专利授权时间往往延长至 3–4 年,明显超过法定的 18 个月审查期限,因而在实务中有必要策略性地运用加速审查机制,例如 东盟专利审查合作计划(ASPEC),或援引境外审查结果以推进审查进程。此外,及时提交完整的越南文专利说明书译文属于不可协商的法定要求,其合规与否对专利权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具有实质性影响。 III.专利保护类型及其适格性标准 (Types of Patent Protection and Eligibility Criteria) 1.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保护期限及战略区分 (Invention Patent vs. Utility Solution: Scope, Term, and Strategic Differentiation) 越南针对技术解决方案提供两种不同类型的专利保护,即发明专利(Patent for Invention)与实用新型专利(Patent for Utility Solution,通常在其他法域中对应于“实用新型”或“实用模型”制度). 二者之间最显著的区别在于保护期限。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的保护期为 20 年,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 10 年。然而,一旦获准授权,两种专利在形式上的法律保护范围被视为相同,均赋予权利人排他性的专利权。 在实务层面,实用新型制度为申请人提供了一项极具价值的战略性“兜底”选择。在专利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可以灵活地将最初以“发明专利”形式提交的申请转换为“实用新型专利”,反之亦然。该灵活机制通常适用于这样一种情形:相关技术方案未能满足发明专利所要求的较高“创造性”标准,但仍符合实用新型专利所适用的较低门槛要求。在此情况下,通过转换申请类型,申请人可以依据“并非公知常识”的标准较为迅速地获得专利保护,而无需面对直接驳回的结果。该路径在越南的专利实务中已被多次成功运用。 与保护期限相对应的一项重要程序性差异,体现在实质审查请求期限上:发明专利须在最早优先权日起 42 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而实用新型专利的该期限则缩短为 36 个月。这一更为紧迫的期限要求,意味着拟选择或可能转向实用新型保护路径的申请人(尤其是通过 P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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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非传统商标:越南企业的策略考量

颜色不仅仅是外在美感的体现,更是品牌的灵魂。许多企业在产品包装和品牌识别体系中,对颜色进行了长期研究、精心选择并持续使用,以此传达品牌理念与核心价值,唤起特定情感,并以细腻而有效的方式与消费者建立联系。当前,全球范围内的企业(包括越南企业)正日益将颜色视为品牌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战略要素。 在近期作出的一项判决中,德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定,确认林德(Lindt)“金兔”(Gold Bunny)所使用的金色,在德国可依据未注册商标法获得保护,从而为以“颜色”为核心要素构成的非传统商标打开了更为广阔的保护空间。该判决不仅是林德在其“金兔”产品长期维权进程中的重大胜利,也为企业保护包括颜色、形状及包装在内的非传统商标提供了重要的司法指引,并为其依法打击仿冒“金兔”产品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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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商标诉讼:在越南经营企业的关键启示

颜色不仅关乎美学,更是品牌的灵魂。在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中,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确认,Lindt 金兔(Lindt Gold Bunny)所使用的金色可以在德国享有未注册商标保护。该裁决标志着 Lindt 在一场历时多年的法律争议中取得重大胜利,成功维护了其标志性产品 - 广为人知的巧克力兔形象——免受商标侵权行为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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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有力证据:在越南成功保护非传统商标的关键

在涉及非传统商标(例如产品形状、颜色、气味、声音、动态图像等)的知识产权(IP)争议中,收集充分且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以证明该非传统要素与特定品牌之间已建立稳定、明确的识别联系,具有决定性意义,并将直接影响案件的最终结果。若无法有效证明非传统商标已具备显著性,权利人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被驳回、对相关非传统要素的专用权丧失,以及由此引发的商标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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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FOX 荣获 2025 年 APAA 会议期间 Asia IP Awards “越南 – 商标代理”大奖

2025 年 APAA 年会已圆满落幕  -  这是 - 次极其高效且令人难忘的会议! 在此,我们非常荣幸地向您分享:KENFOX IP & Law Office 在马来西亚举行的 Asia IP Awards 颁奖典礼上,荣获备受瞩目的 “越南 - 商标代理(Vietnam – Trademark Prosecution)”大奖。这一荣誉彰显了我们在区域内持续致力于卓越的知识产权保护与代理工作的坚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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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FOX 在MOIP–KOIPA研讨会上发表关于在越南针对复杂侵权行为保护外国品牌的战略演讲

随着知识产权在越南日益成为决定性“竞争武器”,知识产权争议及侵权手法亦随之演变-愈发精密、难以预测,甚至在某些情况下突破了传统法律边界。这场斗争已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争端,更是为保护信任、维护品牌身份以及保障外国投资者在越南的商业利益而进行的全方位博弈。 在由 Agency for Domestic Market Surveillance and Development 与 Ministry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 Korea (MOIP) 及 Korea Intellectual Property Protection Agency (KOIPA) 联合举办的专题研讨会上,来自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Vietnam、Market Surveillance Authority、Customs 以及其他执法机构的50多位代表出席。KENFOX IP & Law Office 有幸发表演讲,分享了我们为韩国企业成功处理的两个具有代表性且复杂的案件——一是历时近四年的涉及 “” (“Foellie”) 商标的商标争议案件,二是与 “LACTOMASON” 商标相关的大规模侵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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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TITUDE” vs. “LATTITUDE”:KENFOX 如何推翻驳回决定并成功在越南获得商标保护?

对于众多国际品牌权利人而言,一旦收到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IP Vietnam)发出的驳回通知,往往会感到前路受阻。越南是东盟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同时也是商标审查标准最严格的辖区之一:非传统标识面临更严苛的审查;即便存在市场差异,先前在先商标仍可能构成注册障碍;审查员自由裁量权相较其他马德里成员国更为保守;“同意函”并非当然被接受;而诸如“@”等数字时代的品牌标识和符号,往往会在传统显著性标准下遭遇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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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ER” vs. “Two Red Tigers” 在老挝:KENFOX 如何为 HEINEKEN 预防商标侵权风险?

HEINEKEN ASIA PACIFIC PTE. LTD.(喜力亚太私人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新加坡的酿酒企业,成立于 1931 年,前身为 Malayan Breweries Limited(简称 MBL),系 Heineken International(Heineken International)与 Fraser and Neave 合资设立。仅在亚太地区,Heineken 即拥有逾 90 年的发展历史,覆盖 24 个市场、拥有超过 9,000 名管理人员。Heineken 起源于荷兰,是一家拥有 150 余年历史的家族企业,在全球 190 多个国家酿造与分销 300 余种啤酒及苹果酒品牌。 2023 年 6 月,HEINEKEN Asia Pacific Pte. Ltd.(“HEINEKEN”)- 全球知名 TIGER 品牌的所有人及全球啤酒行业领导者——发现一名越南个人提交了国际注册申请,编号为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No. 1728407,申请注册商标 “TWO RED TIGERS”,并指定包括老挝在内的多个司法辖区。 该申请针对第 32 类啤酒及饮料商品,直接覆盖与标志性 “TIGER” 品牌相关的核心产品类别。该商标试图通过以“两只红色老虎”替代“单只老虎”来模仿 TIGER 品牌的视觉与概念特征,同时保留以老虎形象标识啤酒产品的商业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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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南注册组合商标:根据2022年《知识产权法》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_text] [/vc_column_text][/vc_column][/vc_row][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vc_column_text] “提交一件申请——注册‘组合商标’——更具成本效益。”这是许多商标权利人在选择注册包含图形要素(标志)与文字要素(文字商标)组合的商标时普遍持有的看法。他们认为,与其分别提交两份申请——一份用于图形标志,一份用于文字商标,不如将两者合并为一个商标样本,以减少申请、审查、公告及续展的费用。 然而,这种看似合理且节省成本的做法,实则隐藏着严重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在2022年《知识产权法》修订后,越南的相关立法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这些风险可能会对申请人的权利造成重大影响。 KENFOX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就2022年修法前后的法律环境进行了深入分析,特别关注审查程序的变化以及商标申请修改权利的限制。我们的专业见解旨在帮助商标权利人识别、评估并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同时确保在越南制定商标注册策略时,其知识产权资产能够获得最大程度的保护。 022年《知识产权法》修订前后的法律环境 在2022年修订后的《知识产权法》正式生效之前,越南知识产权局(IPVN)在审查组合商标申请方面的做法相对灵活。具体而言,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组合商标(例如:“VINCO + 图形标志”)被部分驳回——例如文字要素“VINCO”被认为不具显著性,或与在先商标如“VINCOM”构成近似——申请人仍有机会修改申请,删除被拒绝的要素。经申请,知识产权局可能允许申请人删除存在问题的要素(例如文字“VINCO”),并仅对剩余的图形部分继续进行注册审查。 部分驳回,如今可能意味着整体拒绝 然而,2022年《知识产权法》的修订对该程序引入了重大变更,直接影响了商标申请人在面对部分驳回时的应对方式。修法虽确认了申请人有权修改商标申请,包括删除部分构成要素,但此类修改必须符合特定法律条件。 《第115条——对工业产权申请的修改、补充、分案和转换》 第1款规定:“在国家管理机关发出拒绝授予保护通知或授予保护决定之前,申请人有权:(a)修改或补充申请。” 该条款确认,申请人在主管机关作出最终决定前,拥有修改或补充申请的权利。 第3款规定:“对工业产权申请的修改或补充不得扩大所披露或主张的标的范围,不得改变注册标的的性质,且必须确保申请的一致性。” 这是核心的法律限制条款。任何改变商标实质性质的修改均被禁止。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案例分析——即使提出修改请求,仍被整体驳回 在实务中,即使仅有文字要素被驳回,而图形部分未被提出异议,越南知识产权局(IPVN)仍可能驳回整个商标申请,理由是删除被拒绝的部分将改变商标的固有属性。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商标申请人的法律风险 上述法律与程序性变更对申请组合商标的权利人带来了重大法律风险: 一、丧失整个商标权的风险 这是最严重的法律风险。如果组合商标中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图形标志还是文字要素——被认定为不可注册(例如因与在先商标近似),则整个商标申请可能会被驳回。由于删除近似要素可能被视为改变商标的本质属性,申请人将不再像以往那样,有机会保留并注册未被拒绝的部分。 二、丧失优先权与注册机会的风险 风险并不仅限于初步驳回。如果组合商标申请被驳回,而申请人未能成功上诉,则可能选择重新提交一份仅包含未被争议要素的新申请(例如仅申请文字商标“Global Connect”)。然而,在此期间,第三方可能抢先提交相同的商标申请。 根据越南“先申请原则”,第三方的较早申请将享有优先权——即使原申请人是“Global Connect”的创始人并长期使用该标志。被驳回的组合商标不能作为后续申请中各个要素的优先权基础。因此,若重新申请延迟,可能导致商标核心资产的永久性丧失。 对企业的战略建议 为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风险,最优策略是将图形要素(标志)与文字要素(文字商标)分别申请注册,通过提交独立的商标申请来进行分别保护。尽管此做法可能会增加初期申请成本以及后续保护文件的维持费用,但从优化保护范围与提高风险管理效果的角度来看,其综合收益更具优势,且在战略上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建议如下: 更强且独立的保护效果: 每个构成要素均享有独立保护。一旦其中一项被驳回,另一项仍可单独获得注册。 灵活的维权机制: 商标权利人可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选择依据文字商标、图形标志或二者共同提起维权行动。 更简便的许可与转让安排: 分别注册使得各要素在管理、转让或授权许可时更具灵活性。 战略性评估: 企业应评估图形或文字要素在品牌识别中所起的主导作用。在预算有限的情况下,应优先注册具有更强显著性或更高商业价值的要素。但需注意,此举应作为短期应对策略,而非长期的品牌保护方案。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结语 越南《知识产权法》于2022年的修订以及审查实践的持续演变,显著增加了注册图形与文字组合商标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企业必须全面了解这些风险,并及时调整其商标注册策略。 尽管将图形要素与文字要素分别注册可能带来更高的前期成本,但这是一种谨慎且符合法律要求的做法,有助于实现稳固、长期的商标保护。此策略可帮助企业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陷阱,并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有效保护其宝贵的知识产权资产。 明智的注册策略,不应仅追求短期节省成本,而应注重长期可持续、可执行的权利保护。 [/vc_column_text][/vc_row][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row][vc_column][/vc_column][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_text] QUAN, Nguyen Vu | Partner, IP Attorney [/vc_column_text][vc_column_text] PHAN, Do Thi | Special Counsel [/vc_column_text][vc_column_text] HONG, Hoang Thi Tuyet | Senior Trademark Attorney [/vc_column_text][/vc_column][/vc_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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