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有效遏制越南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侵权行为

[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_text] 介绍 在许多情况下,一个标识可以作为商标和/或著作权获得保护,而产品包装可以在所有三种知识产权 (IP) 类型下获得同时保护: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著作权。许多权利人注册商标和外观设计,因为他们认为基于商标和外观设计权的维权行动比著作权更强有力且更有效。因此,长期以来,著作权在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中仅被视为支持性文件/论据的来源。结果,在越南,著作权的建立/保护被低估和忽视了。 然而,在越南执行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面临诸多挑战,而越南商标/外观设计申请审查时间过长则加剧了这些挑战。商标申请的实际审查时间可能在 16-18 个月之间,如果商标遭到第三方异议或被越南知识产权局驳回,审查时间甚至可能长达数年。与此同时,权利人一旦申请注册商标/外观设计,竞争对手的类似甚至相同商标/外观设计的商品就会立即进入市场。越南商标/外观设计审查时间过长是造成上述情况的重要原因,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负面后果: (i) 第三方利用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审查期间的空档期,肆无忌惮地将产品商业化,而不必担心被起诉; (ii) 即使(未注册的)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已在越南合法商业活动中广泛使用并已发展成为商业标识,越南执法机关也不愿处理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iii) 第三方利用版权保护机制,将合法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或产品包装设计注册为版权,以此阻碍权利人的维权行动,即使该商标已获得商标注册证。在越南,撤销版权注册并非易事,而且往往需要很长时间。 注册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还是版权? 据说,信誉良好、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永远是模仿、抄袭和假冒的目标。企业的声誉和商誉越高,就越容易受到非法商人的攻击。信誉良好、知名企业的产线设计和标识一旦投放市场,类似甚至相同的设计、图案和标识的产品就会立即出现。 以下是一些例子 先前商标/包装标签 后期商标/包装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有很多,包括:竞争对手的不正当利益动机、越南法律规定对知识产权客体的权利确立要求过高且不明确、商标/外观设计申请积压导致权利人无法采取维权行动,以及解决知识产权投诉/争议的时间过长。 当商标或工业品外观设计权利尚未确立时,许多权利人选择发送警告/停止函或启动反不正当竞争措施。在越南赢得反不正当竞争的斗争绝非易事。越南法律对权利人的举证责任规定了严格的要求。只有“在越南的合法商业活动中广泛且稳定地使用商业标识,并且消费者知晓该商业实体以及带有此类商业标识的商品和服务的声誉”的实体才有权启动反不正当竞争措施。 为此,根据第 11/2015/TT-BKHCN 号通知第 19.1 (d) 条的规定,权利人必须提供“有关广告、营销、展示和展览的信息;销售额;销售产品的数量;分销代理、合资企业和关联方的体系;投资规模;国家机构的评价、大众媒体、消费者的选择,以及其他表明商业实体与其商业活动中使用的商业标识相关的声誉的信息”。 提供符合上述规定的文件是不可能的,因为权利人从哪里获得文件和证据来证明商业标识的广泛使用?尤其是在他们刚刚将产品投放市场,然后立即出现具有类似包装或设计的商品的情况下。 (如果提供)支持性证据是否足以满足“广泛使用”的要求?“广泛使用”的概念意味着什么?上述规定没有对“广泛使用”的概念进行任何定量规定/解释。 实践表明,在商标或工业品外观设计权利确立之前,或者在商业标识被确立为已在越南商业活动中广泛使用之前,打击知识产权盗窃/侵占的斗争几乎都会陷入死胡同。知识产权盗窃/公然侵占的行为已经了越南的许多投资者、合法品牌所有者和企业。 虽然商标或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可能需要一年或数年时间,但在越南进行版权登记则相对快速和简单。除了满足“原创性”的要求(即作品的保护基于作者的创作,无论其新颖性或创造性如何),向越南版权局提交的作品授予版权登记证书主要基于以下承诺:作品是由作者本人创作的,并且没有抄袭任何其他个人/组织的作品。 越南版权登记机制的缺点是,由于这种版权登记机制极其“快速”和“开放”,许多权利人的商标或标识以及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被非法复制,注册为实用艺术作品,并被授予版权登记证书。版权登记证书被不法商人用作护身符/符咒(或免死金牌),以抵御知识产权侵权的指控。显然,这是一个被滥用的巨大法律漏洞。这肯定会引发许多关于知识产权的争议和冲突,并将它们转变/升级为严重且无法控制的问题。 有什么办法? 近期签署的大型贸易协定,如《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EVFTA”)、《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英国-越南自由贸易协定》(“UKVFTA”),已促使越南不断修订其知识产权法,以期达到更高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然而,现实表明,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始终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斗争。 因此,与其等待国家立法的改变,不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免遭盗窃,这仍然是一种明智且有效的方法。为了减轻上述负面后果,打击越南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并预防和限制损害,企业除了在产品上市前进行商标和/或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外,还应在越南开展必要程序,以版权形式对其商标和产品包装设计进行保护性登记。 版权登记费用低廉,获取版权证书所需时间很短,提交有效文件后只需15-20个工作日。越南法律不禁止知识产权客体在两种或三种知识产权类型下进行登记,只要其满足保护标准即可。 在商标/标识尚未获得保护称号且难以证明“商业标志”已在越南广泛使用的情况下,在越南拥有商标或产品包装设计的版权登记证书将为企业带来以下诸多益处: 举证责任:在越南,版权登记证书持有人无需证明其对争议作品的所有权,除非有越南知识产权法第3条规定的其他证据。越南的版权登记证书构成作品版权有效性的初步证据。因此,如果您的商标或工业品外观设计获得了版权登记证书,您将自动被视为以版权形式拥有该商标或工业品外观设计。 版权侵权评估: 在越南,版权登记证书是提起版权侵权评估的法律依据和必要文件。具体而言,在向越南主管执法机关提起版权侵权诉讼之前,为了支持版权侵权指控,权利人可以向版权和相关权利专业中心(“ECCR”)提交评估请求,ECCR是越南政府机构,有权就版权和相关权利侵权问题提供专家意见。值得注意的是,与商标/标识保护不同,ECCR 也会考虑伯尔尼成员国外国版权局授予的版权登记证书作为证据。换句话说,ECCR 可以接受伯尔尼公约缔约国签发的版权登记证书,以就越南境内版权侵权的可能性提供专家意见。 主张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 如果权利人在行政和/或民事诉讼中处理版权侵权时未提交版权登记证书,越南执法机构会犹豫是否采取执法措施。版权登记证书有助于对版权侵权采取执法行动,因为它记录了受保护作品、作者和权利人的全部信息。 避免知识产权盗窃或侵占: 在越南尽早登记作品有助于降低被其他组织/个人抢注并获得作品合法所有权的危险和风险。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基于上述原因,版权证书将成为在商标或工业品外观设计争议或侵权中寻求保护的有力且有效的法律工具,尤其是在该标的物仍在评估中且尚未获得保护称号的情况下。 根据我们的观察,近期,在越南利用版权来防止商标或工业品外观设计侵权是一种新趋势,并且这种趋势因为其满足了权利人的两项要求:(i)速度或快速性,以及(ii)与基于商标或工业品外观设计权利的执法效率相当。在版权和相关权利专业中心(ECCR)于2016年成立并开始运营的过去8年中,当发现侵权行为时,权利人可以使用版权登记证书请求ECCR提供关于是否存在侵权行为的专家意见/评估结论,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行政和/或民事机制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已有相当多的版权侵权评估请求提交给版权和相关权利专业中心(ECCR)。在一些地方,当权利人提交处理版权侵权的请求并附有ECCR的评估结论时,市场监督力量已准备好处理版权侵权行为。 越南的版权登记证书足够吗? 当你拥有先进武器发动战争时,对方自然也会使用工具或武器来防御和反击。当你攻击某人时,他们会自卫和/或报复你。试图削弱甚至攻击版权登记的有效性,以冷却权利人的热情,或导致版权登记无效,或迫使权利人坐到谈判桌前考虑停止执法行动,这种策略并不陌生。 在最近由隆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的一起版权执法案件中,被指控的侵权人对版权和相关权利专业中心(ECCR)的评估结论提出了质疑,理由是:版权登记证书中受保护的作品不具有原创性和创造性,因为它与许多先前存在并广泛使用的商业图像没有实质性区别。 在涉及版权-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侵权的复杂争议中,实践表明,版权登记证书有时仅起到初步/预备证据的作用。第三方或竞争对手可能会声称自己是争议作品/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创作者,或以作品不具有原创性(与许多先前存在的作品没有区别)为由,质疑受保护作品的有效性。 换句话说,仅提交版权登记证书可能不足以在版权-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争议中确定注册作品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巩固法律基础,加强自身地位并在第三方/竞争对手发起一项或多项知识产权争议时获得优势,所有者应主动收集、系统存储并提交其独立创作和设计作品的证据,作为确立其版权的坚实基础。文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由越南版权局或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签发的版权登记证书; 自我创作的文件/证明,创作作品以确立所有权的过程(例如作品的手稿和作品或产品包装的设计合同);以及 在越南境内外公开使用作品的补充证据,包括带有作品的销售合同、广告材料、服务设施、商业手段等,以及其他确定作品首次使用日期和长期使用情况的文件。 结语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在越南正变得日益复杂、普遍,并以惊人的速度持续增长,如同雨后春笋般涌现。在越南等待数年才能获得商标或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并非有效的解决之道。这肯定会使您/您的企业面临无法弥补的风险和损害。同时,在越南,提起反不正当竞争诉讼需要承担非常沉重的举证责任。因此,在我们看来,现阶段一种省时快捷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应该是:除了商标或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如适用)外,还应优先考虑所有必要的资源,尽快进行版权登记,尤其是在版权和相关权利专业中心(ECCR)已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和越南当局的要求对版权和相关权利侵权行为进行评估的情况下。  [/vc_column_text][/vc_column][/vc_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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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海新方向丨区市场监管局举办东南亚跨境电商专题讲座

近年来,吴江区高度重视跨境电商发展,坚持把跨境电商作为连接国际国内市场的重要桥梁和实现外贸保稳提质的重要抓手,加快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协同发展。为深入贯彻上级部署,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推出跨境电商系列专题活动,加大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024年11月20日,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携手吴江区跨境电子商务协会、苏州市知识产权国际服务平台,举办东南亚知识产权专场讲座及苏州市知识产权国际服务平台业务分享会,特邀海外专家现场授课,线上线下共计57家企业参与。   本次活动有四大亮点 靠前服务,问需于企   活动筹备期间,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及线下等多种渠道,广泛征集企业需求,深入了解企业运营平台、产品特性及面临的知识产权挑战,确保服务内容与企业实际需求高度契合。东南亚作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与跨境电商发展的热土,其市场潜力巨大,知识产权保护更是企业出海不可或缺的一环。本次活动旨在提升我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强化纠纷应对指导,防范和降低潜在知识产权纠纷风险,为企业扬帆出海保驾护航。(有需求的企业可在文末填写线上问卷) 接轨国际,拓展视野    活动邀请了东南亚知名律所KENFOX合伙人,资深国际知识产权律师Nguyen Vu Quan(阮武全)先生,配备翻译现场教学,帮助企业拓展全球视野,完善产业布局。阮律师深入剖析了东南亚跨境电商市场的广阔前景,指出该地区年轻的技术人才储备、快速增长的互联网普及率以及领先的移动钱包采用率,共同厚植了数字创新的沃土,零售电子商务销售额增长率位居全球前10,预计到2029年,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将达到1440亿美元。同时,阮律师还通过国内知名品牌如拼多多、比亚迪、康王等在东南亚市场的维权案例,生动展示了东南亚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维权和侵权纠纷应对的实战策略,帮助企业提升维护自身权益、主动应对纠纷的能力。 联合协会,提升效能 本次活动得到了吴江区跨境电子商务协会的鼎力支持,双方携手共进,精准邀约企业参与,有效扩大了活动影响力。作为今年10月新成立的行业协会,吴江区跨境电商协会承载着政府助手、企业帮手、行业推手的重要使命,致力于搭建政企沟通桥梁,传达政策信息,反映企业诉求,推广跨境电商新技术、新模式,培育高素质人才,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未来,我局将继续深化与协会的合作,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共同提振吴江企业出海信心。 多端同步,丰富形式 跨境电商企业往往业务繁忙且习惯线上办公,本次活动充分考虑了跨境电商企业的实际运营需求,提供了线上与线下两种参与方式,便于企业根据自身时间与条件灵活选择。这一创新举措不仅最大化利用了专家资源,还通过网络化手段扩大了服务覆盖面,使更多企业得以受益。此外,苏州市知识产权国际服务平台负责人薛妍也详细介绍了平台的功能与服务,该平台是由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知识产权局)打造的公益性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查询、申请流程指导、纠纷应对支持及年费查询等公益服务,并同时提供线上线下服务渠道。 线上服务入口:http://szipa.scjgj.suzhou.com.cn:8089/gjfw/home 线下服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355号国际科技园3期2楼2A3-2A4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继续秉持需求导向,丰富服务形式,提升服务效能,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防控和应对指导力度,推动传统外贸转型升级与品牌国际化进程,充分利用一体化示范区、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等平台优势,以最优环境、最暖服务,全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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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FOX 合伙人阮武君为 INTA 国家指南——面向中国企业的越南章节做出贡献

我们很荣幸地宣布,KENFOX 知识产权和法律事务所的合伙人兼知识产权律师阮武君先生已被认可为国际商标协会 (INTA) 著名的“国际知识产权实务指南”越南章节的主要贡献者。这一认可突显了阮先生在越南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深厚造诣,特别是对于进入并在这一不断发展和充满活力的市场中运营的中国企业而言。 阮先生拥有超过 20 年的知识产权法律实践经验,为 INTA 指南中的一系列综合性问题提供了富有洞察力和实用性的答案。该指南涵盖了广泛的主题,从基本的知识产权概念到复杂的商标问题,使其成为寻求在越南保护其权利的企业的宝贵资源。 随着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推行“走出去”战略,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其在国际市场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INTA 指南由阮先生等领先专家合作编写,为中国企业提供了应对挑战、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以及在海外建立稳健的知识产权战略的知识和工具。 越南章节突出了越南作为一个新兴经济强国和外国投资的关键目的地的重要地位。 阮武权先生的贡献不仅体现了他对支持国际企业的奉献精神,还再次证明了KENFOX致力于为中国企业量身定制卓越知识产权服务的承诺。 KENFOX 知识产权和法律事务所是您在越南保护知识产权的可靠合作伙伴。我们结合本地专业知识和全球视野,提供定制化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取得成功。 您可于以下网址下载 INTA 指南: INTA’s Country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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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服务助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沙龙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对接活动举办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指导下,今天(11月19日), 知识产权服务助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沙龙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对接活动举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副司长葛富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副主任孙跃飞、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二级巡视员施蔚、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蒋华、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顾玉琪等出席活动。 “惠企包”发布 《苏州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包》发布,汇聚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提供知识产权政策服务、申请服务、转化运用服务、信息服务、国际服务、维权援助服务、培训服务、咨询服务等一揽子服务事项供需对接快速通道。 平台上线 “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该平台由苏州高新区建设,提供专利情报、专利检索、价值评估、金融对接、撮合交易、智库服务六大服务。 供需发布 市医药行业协会、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发布了向近百家企业征集的相关行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苏州市市场监管局现场做出了回应。 苏州知识产权服务业商会发布了苏州市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生物医药产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授权情况。 服务推介 活动上,对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进行了推介。近年来,苏州市围绕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以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核心力量,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着力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分中心、知识产权工作站,加强上下联动服务,织密“1+10+N”三级服务网络,为苏州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集中签约 苏州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商会、苏州市医药行业协会和苏州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联盟、苏州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园、江苏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等多方进行战略合作签约。 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苏州分行、生物医药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中签约。 人保财险苏州分公司、新光维医疗、英途康医疗、微至医疗进行海外知识产权保险集中签约。 平台推介 活动上,对苏州市知识产权国际服务平台进行了推介。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聚焦“出海”企业在知识产权海外保护方面的痛点难点,创新理念、主动作为,在全国建成首个集信息查询、资源对接、专业服务、应诉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国际服务平台,助力苏州积极对接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护航苏州企业“出海”。 分享解读 中国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公司正高级知识产权师张亚东分享了《苏州市创新药物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报告》。 审协江苏中心高级知识产权师王岩、越南KENFOX律师事务所律师阮武权、苏州市知识产权国际服务平台律师王欣分别围绕审查视角下生物医药产业专利布局策略、东南亚医疗器械领域专利审查和维权新动态、FTO对生物医药企业出海的重要性等内容作了解读。 举办“知识产权服务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沙龙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对接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积极推动我市“1030”产业体系和“311”生产性服务业体系融合发展,搭建产业协同创新发展交流对接平台的重要举措之一。去年6月,苏州成为全国首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一年多来,苏州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质效不断提升、服务产品不断丰富。今年11月,苏州试点经验做法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表扬。 接下来 苏州将继续开展第二批试点工作,聚焦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以“走在前、做示范”的果敢担当,在丰富服务资源、织密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模式、推进服务升级、加强供需对接、促进专利转化等方面大胆尝试,赋能科技创新突破,促进产业强链增效,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苏州市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各县级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分管领导,相关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生物医药企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及新闻媒体代表等参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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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丰合伙人于苏州研讨会解读东南亚医疗器械专利审查和维权新动态

中国苏州 – KENFOX 知识产权与法律事务所合伙人兼知识产权律师阮武权先生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苏州举办的研讨会上发表了题为“东南亚医疗器械专利审查和维权新动态”的主题演讲。该演讲是苏州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举办的“知识产权服务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沙龙活动的一部分。 本次活动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CNIPA) 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主办,重点关注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阮武权先生在研讨会上强调,东南亚医疗器械行业正经历前所未有的创新浪潮,加速发展并重塑着整个地区的医疗保健格局。然而,这一进步也给专利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中国发明人和企业必须及时了解不断变化的法规和执法机制。他提供了关于东南亚医疗器械专利格局主要趋势的专家见解,涵盖了审查实践、执法策略以及二次医疗用途权利要求等重要议题的最新进展。 此次活动吸引了来自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生物医药公司、行业协会和政府机构的 150 多名参与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副司长葛富斌先生和其他领导也出席了会议。 研讨会的信息已发布在以下网站: https://mp.weixin.qq.com/s/W3dh5Iqxc3fPNsUbvNhQVA https://app.suzhou-news.cn/news/300686358 https://youtu.be/uioikXjeBmI [video width="1280" height="720" mp4="https://kenfoxlaw.com/wp-content/uploads/2024/11/7729728966853053920.mp4"][/video] 阮武权先生是 KENFOX 的合伙人兼知识产权律师,在越南和其他东南亚国家的知识产权争议和侵权领域拥有 20 年的实践经验。他曾多次受邀到大学和行业协会就越南的知识产权执法和诉讼发表演讲。 他受邀代表一家韩国品牌,向越南知识产权局、海关总署和市场监管部门做演讲。(https://kenfoxlaw.com/fighting-counterfeits-and-trademark-squatting-in-vietnam-a-perspective-from-foellie-case) 他受邀在首尔就越南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作演讲。(https://kenfoxlaw.com/navigating-the-ip-landscape-key-considerations-for-korean-companies-exporting-to-vietnam) 他被 LEXOLOGY 认可为法律领域的影响者。(https://kenfoxlaw.com/mr-nguyen-vu-quan-member-of-kenfox-ip-law-office-receives-lexology-legal-influencer-award-for-two-consecutive-years) 他受邀于2024年10月18日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做了一场题为“东南亚知识产权格局:企业战略”的讲座。(see here) 他荣幸地受邀于2024年10月23日访问日本贸易振兴机构 (JETRO) 广州代表处,并就东南亚知识产权格局作了演讲。(see here) 我们在胡志明市法院赢得了一场重大的诉讼,为我们在越南最大的制药公司之一辩护。(“https://kenfoxlaw.com/zh/商标和商号:从最近越南药品商标诉讼中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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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FOX合伙人在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上提出深刻问题

KENFOX合伙人阮武权先生于2024年11月22日至25日出席了在西安举行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CTF)。 CTF是中国商标品牌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国际盛会之一,以其高标准和广泛的覆盖面而闻名。自2005年创办以来,CTF已先后在上海、青岛、成都等多个中国主要城市成功举办十三届,每年吸引超过4000名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会。 阮先生积极参与了多个分论坛和沙龙,就一系列关键议题向演讲嘉宾提出了深刻的问题。 他的提问包括: 在美国“使用在先”制度下,知识产权持有者如何才能避免陷阱和风险?(向OSHA BERMAN WATANABE BURTON律师事务所的Han-Mei Tso女士提问) 与同意函相关的问题。(向日本SOEI的Ji Du女士提问) 商标与版权/商号之间的冲突,以及商标注册审查实践。(向马来西亚SKRINE的The Hong Koon女士提问) 针对基于商标的商号侵权案件的执法策略,特别是涉及在公司名称中使用“TikTok”的情况,以及行政程序的可用性。(向南非ADAMS & ADAMS的Simon Brown先生提问) 电子商务平台上知识产权侵权的现状。(向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Eproint的Aeron Montero先生提问) 阮先生提出的问题以其深度和相关性获得了与会者的高度赞扬,促使演讲嘉宾进行了更深入的分析,为与会者提供了更有价值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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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吴江区开展“东南亚跨境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及应对策略”专题讲座

[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_text] 中国吴江区 – 近日,KENFOX 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知识产权律师阮武全先生就“东南亚跨境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及应对策略”发表了精彩演讲。该研讨会于2024年11月20日举行,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吴江区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和苏州市知识产权国际服务平台共同举办。 阮律师的演讲为有意进军蓬勃发展的东南亚电商市场的当地政府和企业提供了宝贵的见解。他将演讲内容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东南亚跨境电商概览 阮律师重点介绍了东南亚充满活力的电商市场格局,强调该地区在年轻一代精通技术的人才和不断提高的互联网普及率的推动下实现了快速增长。他指出,预计到2029年,该市场规模将达到1440亿美元,这为中国企业拓展线上业务提供了重大机遇。 第二部分:东南亚跨境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本部分重点分析了电商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挑战,主要涵盖三个方面: 电商平台常见的知识产权侵权类型:阮律师探讨了普遍存在的侵权问题,包括假冒伪劣、商标侵权和版权侵权(尤其是针对数字商品),以及专利侵权。他列举了现实案例来说明这些挑战,为与会者提供了实际背景。 电商平台所有者面临的潜在知识产权侵权法律风险:本部分分析了东南亚电商平台所有者的法律责任。阮律师阐述了第三方侵权的潜在责任、删除侵权内容的义务,以及建立健全通知和删除机制的必要性。 网店店主面临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阮律师重点强调了在这些平台上经营的网店店主面临的独特挑战。他强调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或使用侵权产品的风险、尽职调查的重要性以及侵权的潜在后果。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在整个演讲过程中,阮律师引用了拼多多、比亚迪和康王等知名中国品牌的案例研究,展示了在东南亚市场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和争议解决的实用策略。这种方法为与会者提供了切实的见解和可操作的建议,以维护他们的知识产权并应对跨境电商的法律复杂性。 上述讲座信息已发布至网站: https://mp.weixin.qq.com/s/UHRYyBw4dx2nr2p_hPeAnA 研讨会现场照片: [/vc_column_text][/vc_column][/vc_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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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越南投资环境:德恒拜访KENFOX并与其合作

今天,2024年4月9日,中国律师事务所德恒律师事务所到访KENFOX IP & Law Office位于河内的总部并进行工作,探讨建立合作的可能性,并详细了解越南的投资环境。 德恒律师事务所自1993年成立以来,已在提供全面法律服务方面享有盛誉,拥有4000多名法律专家,业务遍及全球10多个国家。 KENFOX 因其在知识产权、贸易和投资方面的专业知识而受到高度赞赏。中国最近大力渗透越南市场,投资项目涵盖太阳能电池板、智能手机组装、音频部件、电动汽车、铝合金、橡胶和塑料制品、计算机和光学设备……,为建立合作关系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德恒与KENFOX的关系。此次合作的目标是支持中国企业在越南安全合法地投资兴业。 出席会议的有以杨伟女士为首的德恒专家6名和以Nguyen Vu Quan先生为首的KENFOX专家4名。双方强调了各自公司的优势和专业领域,表达了相互尊重,并认识到 KENFOX 和德恒之间不仅在知识产权领域而且在其他问题上的合作潜力。越南的其他法律问题。 KENFOX对德恒的访问以及中国在越南投资的重要作用所分享的宝贵观点表示赞赏,强调了制造业等行业的优势,这些行业受益于较低的成本和战略商业利益。这是越南供应链重组大趋势的一部分,使越南成为中国全球投资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先生强调,越南稳定的政治环境、有吸引力的投资条件、广阔的市场潜力以及EVFTA、RCEP等有利的贸易协定,为中国企业在越南投资带来诸多优势。 自2010年成立以来,KENFOX已近15年支持众多跨国公司在越南设立、投资和开展业务。 KENFOX 的支持包括公司组建、运营管理和获得必要的许可证。全先生强调了 KENFOX 团队的活力和效率,尽管该公司的历史相对较短。他对 KENFOX 团队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以及在知识产权、贸易和投资等领域的广泛知识感到自豪。全律师表示,KENFOX的团队都是各自法律领域真正的法律专家。 全先生还强调了KENFOX最近取得的杰出成就,例如去年为中国最大的制药公司之一在越南的产品注册提供咨询服务。当 KENFOX 代表越南最大的制药公司之一在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处理一项重要的商标纠纷时,他自豪地分享了一项重要的法律胜利。 杨伟女士同意全先生的分享,深入了解越南的法律制度,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对于避免或至少减少法律风险,确保在越南的商业和投资活动顺利进行非常重要。越南。 杨伟女士补充道,德恒拥有在世界各地成功支持商业投资的悠久历史,敏锐地意识到越南市场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德恒与KENFOX合作,旨在利用其全球专业知识以及对东道国文化和法律的深刻理解,协助中国企业和跨国公司在越南开展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业务。她相信,此次合作将成为一座战略桥梁,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满足客户在越南经营时的特殊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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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南设立代表处、药品流通注册、保护知识产权——石药集团到KENFOX办公室工作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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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0日,我所KENFOX IP & Law Office很高兴接待了CSPC Pharmaceutical Imp.的工作访问。 & 经验。有限公司在我们河内的办事处,寻求我们在河内设立代表处、药品注册以及与在越南保护知识产权 ( IP ) 相关的问题的协助。石药集团是中国领先的制药公司之一,拥有最先进的生产线和专业的研发团队,专注于药物发现、临床开发和知识产权保护。 石药公司认识到扩大市场的潜在机会,致力于在越南进出口医药产品,同时确保越南的知识产权保护。会议期间,KENFOX 团队向石药集团代表概述了越南药品的法律要求和注册流程,这是接触消费者的重要且紧急的文件。由于对进口药品的严格监管,在越南获得药品的上市许可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此次工作访问期间,双方讨论了在确保遵守法律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促进药品注册的各种策略。先生。 KENFOX IP & Law Office 拥有丰富知识产权保护经验的知识产权律师 Quan Nguyen Vu 也与石药集团代表分享了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潜在的障碍。 KENFOX 是越南领先的专业法律服务提供商之一,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广泛的相关服务。我们的团队不仅包括律师、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还包括拥有深厚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药剂师和化学家,可以就保护客户知识产权的最佳策略提供量身定制的建议,并提供支持和指导他们的药品在越南成功注册,以便能够为我们的客户提供最佳策略建议,以确保他们的知识产权受到保护。我们的专家团队可以协助客户进口、申报、注册、起草和审核其他必要文件。 石药集团对KENFOX工作访问的圆满结束,为中国代表团对越南监管审批流程、时间表、要求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方面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更深入的了解。 以下是石药集团医药进出口公司工作访问期间拍摄的照片KEFOX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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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越南的投资:5种流行的投资形式

[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_text] 希望在越南开展业务的中国投资者可以根据2020年投资法第21条规定的形式和机制办理投资手续,包括设立新企业、投资现有企业、实施投资项目、开展业务合作根据越南政府的规定,通过BCC合同以及新的投资形式和经济组织类型。 KENFOX IP & Law Office 介绍了中国投资者在越南流行的 5 种投资形式。 1、中国在越南投资设立经济组织 中国投资者(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有权根据2020年投资法的规定在越南投资建立新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包括股份公司、公司)、拥有一名成员或两名或两名以上成员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公司、私营企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盟)。 1.1、确定设立经济组织的条件 中国投资者以中国投资资金设立“经济组织”的方式在越南进行投资,需要根据2020年投资法的规定遵守具体的投资条件,包括: [1]市场准入条件:需要考虑《限制市场准入的行业和职业清单》(根据第31/2021/ND-CP号法令,对外国投资者限制市场准入的84个行业和职业,包括:25个行业和职业不具备市场准入条件的行业和职业;以及有条件市场准入的59个行业和职业),以确定中国投资者的预期活动领域是否属于上述清单中的范围。清单中的投资者需要符合投资形式、注册资本持股比例、财务能力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不在名单上,中国投资者将受到与国内投资者相同的市场准入条件。 [2]确保安全和国防的条件:投资者需要遵守确保国家安全和国防的规定(第31/2021/ND-CP号法令第7条,附录4,第66.4条) [3]土地使用规定:投资者需遵守海岛、公社、区、边境城镇、公社、沿海区、镇等敏感区域的土地使用条件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条件。土地法。 1.2、建立经济组织的过程 在确保完全符合投资条件后,中资建立经济组织的过程分为三个主要步骤: 1.1 :确定需要投资政策决策的项目类型 外商投资项目可分为两类:一类需要投资政策决定,另一类不需要投资政策决定。因此,如果投资者想在越南开展投资项目,首先要看该项目是否受投资政策决定。不受投资政策批准的投资项目是指需要国会、总理、省人民委员会或地区管理局批准投资政策的项目之外的项目。工业区、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区和2020 年《投资法》第 30 条、第 31 条和第 32 条规定了经济区。投资法第 34、35 和 36 条规定了投资政策的批准程序。 1.2:提交文件申请投资登记证书(“ IRC ”),该文件证明投资者已获得该项目的批准并被允许在越南投资。 须按照投资法第37.1条、第23.1条的规定办理IRC签发手续的情况。具体来说,以下两种情况必须申请IRC: (a)外国投资者的投资项目; (二)经济组织的投资项目(包括3种情况: (一)外国投资者持有注册资本50%以上或者合伙人多数为外国人,且该经济组织为合伙企业; (ii)拥有持有注册资本50%以上的商业组织(外资); (三)有外国投资者和受监管的经济组织(外资)持有注册资本50%以上。 需提供的文件: *** 适用于 IRC 申请不受投资政策批准的投资项目 所需文件:第 31/2021/ND-CP 号法令第 36.1 条规定的文件 [第 36 条.无抵押投资项目的投资登记证书颁发和调整程序] 投资政策协议:  第一的。投资者向投资登记机关提交包含投资法第33.1条规定内容的投资登记证申请文件1套。 哪里提交申请: 根据第 31/20021 号法令第 34 条的规定,提交给两个机构:计划投资部或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对于投资项目的IRC发行文件,由总理决定 所需文件: 与省人民委员会投资政策决定权下的投资项目的投资证书申请文件类似。 申请地点:计划投资部 文件数量: 08套文件 处理时间: 请批准投资政策: 计划投资部自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材料送交国家有关部门就评估内容征求评估意见。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咨询机构应当对其国家管理范围内的内容提出评估意见,报送计划投资部。 计划投资部自收到材料之日起40日内组织对材料进行评审,形成包括评审内容的评审报告,报总理批准投资政策。 [/vc_column_text][/vc_column][/vc_row][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_text] 申请投资登记证:自收到投资政策批准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资者批准投资登记证范围内的投资项目。 注:投资项目同时受02个及以上省级人民委员会投资政策审批,由总理指定省级或直辖市的投资登记机构,中央政府为整个项目颁发投资登记证。 *** 适用于需国民议会投资政策批准的投资项目的 IRC 申请文件 所需文件: 与省人民委员会投资政策决定权下的投资项目的投资证书申请文件类似。 申请地点:计划投资部 文件数量: 20套文件 处理时间: 请批准投资政策: 自收到完整文件之日起15天内,计划和投资部向总理报告成立国家评估委员会。 自成立之日起90天内,国家评估委员会组织对文件进行评估,并形成包含评估内容的评估报告,提交政府。 政府应在国会会议开幕前60天内准备并向国会检查机构提交投资政策批准文件。 国民议会审议并通过批准该政策的决议。 [/vc_column_text][/vc_column][/vc_row][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_text] 申请投资登记证书:自收到投资政策批准文件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投资者批准投资登记证书的投资项目。 第3步:办理申请企业注册证书(ERC)的程序,这是获得在越南开展业务的正式许可的最后一步。 获得IRC后,投资者可以选择申请ERC的业务类型。因此,档案包括: (i) 商业登记申请; (ii) 公司章程; (iii) 成员名单或股东名单; (iv) 授权代表名单; (v)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果创始成员是个人); (vi) 如果投资者是组织:商业登记证或设立决定的副本;指定授权代表的文件以及该人经认证的文件之一的副本; (vii) 颁发投资登记证书。 投资者向计划投资部提交01套上述文件。自收到有效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计划投资部将向投资者签发ERC。 2、 向越南经济组织出资、购买股份或出资 对于各类投资,出资、购买股份、购买出资,一般外国投资者、特别是中国投资者均需遵守投资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第一步,投资者需要根据越南法律确定自己是否适合投资条件。中国投资者以这种形式投资的投资条件与在越南投资设立经济组织的条件类似(即满足投资法第24.2条规定的3个条件:(i)外国投资者的市场准入条件;(ii) ) 确保国防和安全以及 (iii) 关于土地使用权接收和使用权条件的土地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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