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FOX IP & Law Office > 著名文章

商标抢注—越南企业主的担忧趋势

商标的丧失可能导致市场准入的丧失。如果商标落入竞争对手手中,合法商标所有人生产的正品可能会变成“假冒产品”。此外,商标投机者(抢注者)还将注册商标作为法律工具来损害真正的商标所有人。以下案例是一个典型例子,突出了持续的相关性和实用价值,同时也强调了对越南所有商业实体而言代价高昂的教训。知识产权盗窃和品牌侵权正变得越来越复杂。 背景 HWASUNG 是 HWASUNG 公司用于其电线产品的商号和商标。HWASUNG 是一家韩国公司,与其他两家韩国公司 SEOUL 和 SIMEX 共同出资在永福省成立了 SH-VINA 公司,这是一家韩国 100% 外资企业。 越南河内的天富公司申请将“HWASUNG”商标注册用于 09 类电线、电缆和电气产品,并于 2005 年获得注册证书。 在天富公司注册“HWASUNG”商标后,该公司向河内市场管理局请求扣押由 duy tan 公司和 duy yen 公司销售的大量带有“SH-HWASUNG”商标的商品,包括电缆和电话线。这是 SH-VINA 公司的两个最大的销售代理商。 SH-VINA 公司称,HWASUNG 品牌的电缆已由 HWASUNG 公司于 2002 年至 2006 年期间通过多家代理商在越南进口和消费。SH-VINA 公司在越南生产带有“SH-HWASUNG”商标的电缆和电线后,才停止进口。SH-VINA 在越南生产的电缆贴有“SH-HWASUNG”的品牌。 然而,直到 2006 年 5 月,SH-VINA 公司才向越南知识产权局 (IP VIETNAM) 申请注册其“SH-HWASUNG”商标。该商标被驳回注册,理由是其与先前注册的天富公司获准的“HWASUNG”商标容易混淆。 SH-VINA 公司称,HWASUNG 品牌的电缆已由 HWASUNG 公司于 2002 年至 2006 年期间通过多家代理商在越南进口和消费。SH-VINA 公司在越南生产带有“SH-HWASUNG”商标的电缆和电线后,才停止进口。SH-VINA 在越南生产的电缆贴有“SH-HWASUNG”的品牌。 然而,直到 2006 年 5 月,SH-VINA 公司才向越南知识产权局 (IP VIETNAM) 申请注册其“SH-HWASUNG”商标。该商标被驳回注册,理由是其与先前注册的 THIEN PHU 公司的“HWASUNG”商标容易混淆。 2006 年 9 月,SH-VINA 公司请求 IP VIETNAM 撤销 THIEN PHU 公司的 HWASUNG 商标注册,理由是该商标与韩国公司 HWASUNG 的商号和 THIEN PHU 公司申请注册前已在越南市场使用的 HWASUNG 商标相同。 河内市场管理局已发出通知,暂停处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暂停的原因是 SH-VINA 公司和 THIEN PHU 公司之间存在商标注册权争议。 2007年11月28日,IP VIETNAM 颁布决定,撤销授予 THIEN PHU 公司的 HWASUNG 商标注册。 2013 年,在申请提交 8 年后,IP...

Continue reading

在越南恶意注册商标:如何证明申请人的意图和动机?

要证明商标申请是“恶意”提出的,不仅必须证明申请人“知道”或“有理由知道”合法商标所有者的商标,还必须证明申请人在注册背后有特定的意图或动机。根据第 23/2023/TT-BKHCN 号通知第 34.2(b) 条,第二个条件侧重于申请人的动机和意图。这些意图和动机包括哪些行为?容易证明吗? 为了帮助真正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理解相关规定,KENFOX IP & Law Office 提供以下分析和解释。在此基础上,他们可以确定为证明目的需要收集哪些文件和证据。 不诚实的意图(恶意)和动机:哪些行为? (第34.2(b)条列出了体现不诚实意图和动机或“恶意”的行为,如下所示:) [i] 利用品牌的声誉和威望来获取利润:以利用他人商标的声誉和威望为目的注册商标被认为是恶意行为。真正的商标所有者需要证明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动机是从该品牌在市场上的长期存在中获得经济利益,该品牌受到消费者的广泛信任和认可。 [ii] 转售、许可或转让注册权:注册商标但无意在商业中使用它,而是通过将其出售给原所有人、转售给另一个合法所有者或将其许可给他人来获利,被视为恶意行为。 [iii] 阻止市场进入:以阻止另一方进入或参与市场竞争为目的注册商标构成商标滥用,并对竞争造成障碍。这涉及注册与知名或新兴商标类似的商标,专门旨在阻碍该商标进入或扩展市场。这种恶意注册会严重阻碍良性竞争和市场发展。 [iv] 违反其他公平贸易惯例的行为:这包括任何在商业中被认为不公平或不道德的行为。此类行为可能涉及欺骗性策略、在市场中造成混淆或其他违反诚实和公平竞争原则的策略。 因此,如果您的行为属于上述四类中的任何一类,则真正的商标所有者有法律依据证明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的意图和动机是不诚实或恶意的。 证明商标投机(商标抢注)案件中商标注册背后的意图和动机:容易还是困难? 第 34.2(b) 条中关于确定申请人是否属于恶意行为的意图和动机的规定较为开放。一方面,该规定列出了具体的、典型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为合法商标所有者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来证明申请人的不诚实意图和动机(例如利用商标的声誉和威望牟利、转售、许可或转让注册权以及阻止市场进入)。另一方面,它建立了更广泛、更全面的监管,涵盖了违反公平贸易惯例的其他行为。这为真正的商标所有者提供了机会,可以通过异议、第三方意见或无效程序来证明恶意并收回其商标权。 第 34.2(b) 条的开放性允许对申请人的意图和动机进行更广泛的解释,而不仅限于特定行为。这种灵活性有助于越南知识产权局和知识产权权利人识别在本法颁布时可能没有明确预见到的、但仍属于本法一般精神的不诚实或恶意行为。 “违反其他公平贸易惯例的行为”的有关条文是一项综合性规定,涵盖了所有破坏商标保护制度的完整性和贸易公平性的滥用行为。 结论  虽然第 34.2(b) 条的解释是开放式的,但可以预见证明商标注册背后的意图和动机将是一项重大挑战,尤其是在越南商标抢注行为日益复杂且不断变化的背景下。意图本身是主观的,如果没有揭示申请人动机的明确陈述或行动,通常很难证明。在实践中,信誉良好的商标的注册经常被“隐藏”在与合法商标所有人无关的组织或个人名下。这被认为是一种老练的技巧,处理起来绝非易事。此外,如果申请人只是利用先申请制原则尽快注册他人拥有的商标,并且没有实施将商标用于牟利的行为,那么证明恶意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第三方注册的商标“相似但不相同”,或者仅针对与尚未在越南注册的知名商标的产品类似的产品,情况就会变得更加复杂,使得合法商标所有者在阻止此类行为或收回其权利方面只有有限追索权。 请联系 KENFOX IP & Law Office,深入咨询关于您知识产权问题的最有效解决方案,尤其是在越南遇到恶意商标注册的情况下。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成功解决商标争议(包括行政和诉讼)的业绩,KENFOX 已做好充分的准备帮助您以最有效的方式保护您的权利。 By Nguyen Vu QUAN Partner & IP Attorney ...

Continue reading

如果您在越南的商标被盗,该怎么办?

[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_text] “先申请制”原则已被恶意商标申请人滥用,成为在越南“商标抢注”和“盗用合法所有人商标权”的复杂工具。商标抢注或盗窃外国企业的知识产权 (IP) 已成为越南令人不安和危险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商标所有人发现自己的商标已被他人抢先在越南申请甚至成功注册,对此表示沮丧。在许多情况下,商标投机者在成功注册竞争对手的商标后,便将该商标作为“武器”,提起诉讼,并要求越南执法部门扣押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并对真正的商标所有人进行处罚。 商标所有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第三方非法注册时,会面临哪些挑战?有哪些方法可以追回商标权?在越南,收回商标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KENFOX IP & Law Office 将在本文中详细解答这些问题,以帮助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越南日益专业化、复杂化和不断变化的商标抢注问题中有效保护自己的权利。 1. 挑战: 真正的商标持有人在越南面临哪些障碍?  合法的品牌所有者在越南通常面临以下重大挑战: 未注册的知识产权: 许多合法的商标所有者尽管已在越南将产品商业化,但尚未注册以确立其知识产权。这为第三方利用“先申请制”原则进行投机性注册和侵占商标创造了机会 缺乏直接证据: 真正的商标所有者与“恶意”商标申请人之间缺乏“直接”的商业关系证据,使得证明权利主张变得困难。虽然可以提供间接证据证明申请人“知道”或“有理由知道”真正商标的先前存在,但这还不够有力或令人信服。 先申请制原则: “先申请制”原则虽然不是绝对、唯一和不可改变的原则,但在越南建立商标权的机制中,它优先于“先使用”原则。这有时会对尚未注册但已经使用商标的真正商标所有者造成不利。 证明商标的广泛使用: 尽管有证据表明合法所有者的商标在越南得到广泛使用,但除非案件极其严重,否则越南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员对于允许未注册商标在异议/无效程序中获胜持非常保留(不情愿)的态度。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2. 战略方法: 在越南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追回商标权? 一旦发现恶意商标,越南知识产权法及相关法规为合法权利人提供了一系列可以用来反对和/或请求撤销恶意注册商标的工具。从法律和实践的角度来看,在越南打击商标抢注有四种典型方法: [1] 异议: 在商标申请公布之日起5个月内提交异议通知,或者,如果5个月的异议期已过,在越南知识产权局对商标申请作出授权/驳回决定之前,通过“第三方意见”提交书面意见,请求越南知识产权局拒绝保护恶意申请的商标。 [2] 无效宣告: 向越南知识产权局执法和上诉部门 (EAD) 提交无效宣告请求。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第 96.4 条,以恶意为由对商标注册提出无效宣告的时限为该商标的保护期内。 [3] 因未使用而撤销: 如果抢注商标注册超过 5 年但未使用,则向越南知识产权局提交因未使用而撤销的请求。《知识产权法》第 95.1(d) 条允许在商标连续 5 年未使用的情况下撤销商标注册。这通常被称为“5 年未使用撤销”规则。 [4] 谈判购买商标: 与在先注册人进行谈判以购买该商标。 3. 法律依据:可以依据哪些法律依据? 在回顾了越南分别于 2005 年、2009 年、2019 年和 2022 年修订的知识产权法后,我们概述了清除抢注商标的法律框架。这可以通过向越南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或无效/撤销诉讼来实现。以下是可能移除先前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的典型情况. 恶意: 越南知识产权法第 117.1(b) 条和第 23/2023/TT-BKHCN 号通知第 34.2 条)。 商标注册权:  (知识产权法第 87.2 条和第 117.1(b) 条)。. 驰名商标: (知识产权法第 74.2 (k) 条和第 75 条)。 广泛使用的商标: (知识产权法第 74.2 (g) 条)。 商号: (知识产权法第 74.2 (k) 条)。 在先著作权: (知识产权法第2 (p) 条)。具体而言,与他人著作权保护范围内的作品中的人物或形象的名称或图像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并且在申请日期之前为公众所熟知,则被视为缺乏显著性,并将被驳回注册。 在先著作权:(知识产权法第7 条)。具体而言,包含他人作品副本的标志不符合商标注册的条件。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1] 基于“恶意”采取的行动 “恶意”已被明确承认为一项法律依据,首次出现在 2022 年修订的《知识产权法》中,具体体现在第 117.1(b) 条和第 96.1(a) 条。 因此,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有权通过“异议”或“第三方意见”程序,请求越南知识产权局拒绝授予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证书。如果有理由断言申请人恶意申请商标(第 117.1(b) 条),则可以提出此类请求。即使已授予这些工业产权客体的注册证书,真正的商标所有人仍然有机会通过“无效宣告”程序对其有效性提出质疑(第 96.1(a) 条)。 为了证明“恶意”,真正的商标所有人需要提供第 23/2023/TT-BKHCN 号通知第...

Continue reading

利用合法商标所有者的声誉:如何证明?

证明第三方利用了商标所有者的声誉绝非易事。这需要一种综合的方法来收集和利用商标权争议中的证据,尤其是在商标以恶意注册的情况下。 KENFOX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提供以下指南,以帮助合法商标所有人证明其商标的声誉被他人利用。 步骤 1:确定商标的声誉和认可度  商标使用文件:合法商标所有人需要提供证明其商标在商业中使用的文件,包括营销材料、销售数据和一段时间内的广告支出。 市场调查:进行或获取现有的消费者调查,以证明消费者对商标的认可程度和积极的关联。 媒体报道和宣传:收集突出显示商标在相关市场中的存在和认可度的文章、新闻报道和其他媒体内容。 奖项和荣誉: 包括商标获得的任何有助于其声誉的奖项或荣誉。 步骤 2:确定商标之间的相似性  视觉比较:提供商标之间的并排比较,以突出其结构、发音、含义和呈现方面的相似之处。 专家意见:请求越南知识产权研究院对商标之间的相似性和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的混淆进行评估(专家意见)。 步骤 3:确定第三方的商标认可度 同一行业:收集申请人和商标所有人实际上都在同一行业运营并参加贸易展览、会议或市场的证据,以证明第三方可能知晓真正所有者的商标。 先前互动:如果申请人与真正商标所有者之间存在任何先前互动(通信、商业交易、争议),则这些文件可以确定申请人知道该商标的先前存在。 步骤 4:确定欺骗或利用信誉良好的品牌的意图  直接意图:来自申请人的任何直接通信,表明其有意利用商标已建立的市场地位。 经济利益:提供分析以阐明申请人从商标的既有声誉中获利的愿望是如何驱使其行为的。 市场进入策略:提供文件或分析证明申请人的市场进入策略旨在模仿商标所有者商标的成功。 步骤 5:实际消费者混淆的证据  消费者投诉:收集消费者的确认或投诉,表明他们对商标之间的相似性感到困惑或被误导 混淆案例:消费者或供应商将申请人的产品/服务与合法商标所有者的产品/服务混淆的情况。 步骤 6:分析对真正商标所有者的影响  销售影响分析:提供由于申请人使用类似商标而造成的任何销售损失、市场份额损失或商业机会损失的数据。 商标淡化的可能性:证明真正商标所有者的商标的价值或认知度因申请人的行为而被淡化的证据。 结论  上述六步指南为合法商标所有者提供了一种综合方法,以证明第三方利用了商标的声誉和商誉。要在与“恶意”相关的商标纠纷中取得成功,合法商标所有者需要提供证明商标声誉和公众认可的文件,证明商标之间的相似性、申请人的知晓情况、申请人欺骗或经济利用的意图以及实际消费者产生混淆的证据。 如需有关解决知识产权复杂问题的深入建议和支持,特别是涉及越南恶意商标注册的案件,请联系 KENFOX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KENFOX 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成功解决了众多商标争议案件,包括行政和法院诉讼,随时准备协助您以最有效的方式保护您的权利。 By Nguyen Vu QUAN Partner & IP Attorney ...

Continue reading

处理越南商标侵权:8 个关键注意事项

[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_text] 即使拥有注册商标和来自越南知识产权研究院 (VIPRI) 的有利意见,也不能保证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胜诉。越南的知识产权纠纷正变得越来越复杂和难以预测,这意味着即使胜算看似对您有利,也始终存在败诉的风险。 为了应对这种复杂性,制定一个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行策略至关重要,该策略应考虑所有潜在风险。这种方法有助于最大程度地减少法律风险,并提高成功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的机会。 凭借 15 年处理复杂知识产权案件的经验,KENFOX IP & Law Office 能够提供有价值的分析和见解,帮助权利人从法律和实践角度准确评估问题。这使客户能够做出明智、及时的决策,以便采取有效的执法和反侵权措施。 1. 如何确定商标保护范围  “商标保护范围”定义了商标受法律保护的界限。商标保护仅适用于商标注册证中列出的特定商品/服务[第65/2023/ND-CP号法令第77.2条]。因此,确定第三方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需要评估其是否属于此范围。 如果第三方在性质、功能或目标受众与所列商品或服务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类似或相同的商标,则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在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并且可能使消费者对来源产生混淆,则可能被视为侵权。 例如,在“HOA SEN”纠纷中,IDEA 公司在“印刷日历”上使用相同标志的行为不被视为侵权,因为该产品与 HOA SEN 公司注册的服务(即“通过通信媒体进行销售的商品展示/陈列服务”)截然不同。 对保护范围的误解可能导致对侵权的错误结论。对于“弱显著性”或“排除要素”的商标,需要仔细评估“商业印象”才能确定是否发生侵权。 虽然描述性标志通常不受商标保护,但也存在例外情况。例如,尽管看似具有描述性,但商标 “NHÀ AN TOÀN”(安全屋)在越南仍受到保护,用于与家庭安全设备相关的服务。 商标保护范围就像一个“保护边界”。如果第三方的行为落入此边界内——由于商标、商品/服务相似以及可能造成混淆——则可能构成侵权。因此,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明确定义商标的保护范围并评估第三方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至关重要。请记住,保护范围可能因商标类型和具体案件而异。 2. 如何确定侵犯商标权的要素  当与商品、包装、服务或广告相关的标志与受保护商标相同或相似,从而导致消费者混淆时,就会发生商标侵权[第65/2023/NĐ-CP号法令第77.1条]。 侵权的关键要素: 与受保护商标的相似性: 标志在外观、结构、含义或发音方面必须相似或相同,从而导致与注册商标混淆。 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服务: 该标志用于与商标涵盖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用于不同商品/服务的通常不构成侵权。 可能造成混淆: 这是关键因素。如果消费者可能混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则该标志可能被视为侵权。 相似性是否总是意味着侵权? 不一定: 并非所有相似之处都会导致侵权。即使是非常相似的标志,如果用于具有不同用途、功能或目标消费者的商品,也可能不会构成侵权。每个案件都需要彻底分析诸如相似度、产品类型、目标市场和消费者群体等因素。 例外: 某些相似之处是允许的,例如在商标注册之前已经在使用的商号或公司名。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3. 诉讼时效  虽然大多数商标侵权案件的解决都没有涉及诉讼时效问题,但遵守这些时限对于执行商标权至关重要。如果商标所有人发现侵权行为但仅发出警告而未采取进一步行动,则寻求法律追索的窗口可能会关闭。 行政措施  要采取行政行动,商标所有人必须在侵权行为结束之日起(对于已完成的侵权行为)或发现侵权行为之日起(对于持续的侵权行为)2年内请求越南相关国家机构处理侵权行为。 民事救济  民事救济的诉讼时效有所不同: 3年:对于根据《民法典》第588条寻求“损害赔偿”的诉讼,诉讼时效为知识产权持有人知晓或应当知晓侵权行为之日起3年。 无期限:根据《民法典》第155.2条请求保护“所有权”的民事诉讼没有诉讼时效。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为了有效地执行您的商标权,请警惕诉讼时效。如果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法律行动,则发送停止和终止函或公证证据等行为将无效。错过这些截止日期意味着您将失去寻求救济或对商标侵权提起诉讼的权利。 4. 争议如何阻碍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您可能会对侵权者提起诉讼或采取执法行动,却不知道他们的标志已经作为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或获得保护。这种情况通常在被指控的侵权者根据第99/2013/NĐ-CP号法令第25.3(a)条提供证据时才会暴露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执法机构通常会根据第99/2013/NĐ-CP号法令第27条和第28条的规定“中止”或“拒绝”处理侵权行为。同样,法院也可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1(d)条暂时中止案件的审理,等待知识产权争议的结果。 这些争议可能导致商标侵权诉讼程序的延迟或中止。即使商标所有人根据第99/2013/NĐ-CP号法令第27.1(b)条提供了承诺,越南执法机构通常也很谨慎,并且仍可能中止诉讼程序,直到确定是否授予被指控侵权者的标志保护,或者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是否会被撤销或无效。 如果注册商标被指控为“恶意”获得,并且被指控的侵权者请求越南知识产权局 (VNIPO) 根据《知识产权法》第96条撤销该商标,则诉讼也可能被暂时中止或驳回。越南的《知识产权法》包含防止“滥用知识产权”的措施,如果法院认定不存在侵权并且原告的行为造成损害,则允许被告追回合理的费用和损害赔偿(第198.4条和第198.5条)。这些争议给执法机构带来了不确定性,因为如果它们过早地采取行动没收、处罚或销毁涉嫌侵权的商品,则有可能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5. 发现侵权后,您应该发出警告还是立即采取果断的法律措施? 许多企业低估了轻微或不明显的侵权行为,选择采取宽容的方式,例如发送警告信。然而,越南的知识产权侵权形势正在迅速发展,而且往往比表面上看起来更为普遍。看似轻微的侵权行为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侵权方可能在各种平台上非法使用该商标,包括网站、电子商务、公司名称或域名。 警告信不仅可能无效,还可能适得其反。侵权者可能会巩固其地位,甚至成功注册有争议的商标。即使有异议和有利于商标所有人的专家意见,VNIPO 仍可能对涉嫌侵权的商标授予保护。 鉴于这些风险,请考虑从一开始就采取果断的法律行动。这种方法允许您收集有价值的证据,保护商标的完整性,并为未来的维权创造有利的先例。随着您的商标声誉的提高,它更容易被模仿,因此成功的维权行动至关重要。这些胜利可以作为在 VNIPO 反对第三方商标申请的有力工具,并使未来的维权更容易。 6. 商标保护的挑战:越南知识产权注册的滥用  由于在越南注册商标的成本较低,一些第三方试图注册与知名品牌相似的商标,以利用其声誉来获取经济利益。这些“寄生”商标损害了原始商标的显著性,并给合法所有人执行其权利带来了重大挑战。 虽然越南的知识产权法允许撤销商标,但一旦寄生商标获得保护,对其提出质疑将非常困难,而且成功率很低。通常,商标要经过 12-18 个月的实质审查。如果 VNIPO 撤销注册商标,则可能意味着初步审查存在错误,并且如果侵权者已经使用该商标将产品商业化,则可能导致国家赔偿。 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官通常缺乏专业知识,严重依赖 VNIPO 或 VIPRI 等机构的专家意见。因此,法院的裁决很少与 VNIPO 的裁定相矛盾,即使错误明显,也很难撤销商标。 7. 关于混淆可能性的冲突观点:VIPRI 与 VNIPO  在实践中,VIPRI 和 VNIPO 就商标事宜得出的结论之间存在差异。 商标所有人通常会提交 VIPRI 专家意见的请求,以支持其侵权索赔。然而,即使 VIPRI 得出存在侵权要素(即存在混淆的可能性)的结论,VNIPO 也可能发布相反的决定,对涉嫌侵权的商标授予保护。 这种差异虽然被解释为“评估角度不同”的结果,但却引发了人们对知识产权法适用的一致性和客观性的重大质疑。因此,即使有来自 VIPRI 的有利专家意见,您也无法完全确信自己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权利。 8. 彻底调查:在越南有效执行知识产权的关键  许多商标所有人不愿投入调查成本,低估或淡化了调查侵权行为的重要性。因此,他们只能从非专业的调查人员那里获得有限的信息。结果,商标所有人往往得出结论,认为侵权行为无关紧要,不太可能对其品牌产生负面影响。 实际上,侵权行为的范围和程度可能比最初看起来的要严重和广泛得多,通常涉及一个拥有隐藏供应链、仓库和分销渠道的完整网络。即使只销售一个季度,销售侵权产品的利润也足以维持侵权者一整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运营。因此,在发现涉嫌侵权产品时,至关重要的是要从高层次评估潜在的危害和风险,切勿低估或忽视它们。我们的实践经验表明,即使是看似轻微的侵权行为也需要进行全面调查,包括实地和在线调查,检查从商业设施到产品、从产品来源(国内或进口)到分销渠道的所有内容。只有通过彻底的调查,才能揭示侵权的全部情况。这使您能够做出快速、明智的决策,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您的知识产权的损害。 结论 不可否认,在越南处理知识产权侵权,尤其是商标侵权,可能会充满挑战。这些挑战包括确定保护范围、识别侵权要素,以及处理与诉讼时效和争议相关的问题。所有这些都需要对法律有深入的了解和有效的执行策略。知识产权注册流程的滥用以及相关机构评估的不一致,给商标所有人带来了重大困难。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无法取得积极成果。 打击商标侵权不是一场战斗,而是一场长期的旅程。它要求商标所有人制定全面的执行策略,对法律有深入的了解,并有能力识别和管理法律风险。这些是在越南成功执行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关键因素。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vc_column_text] QUAN, Nguyen Vu | Partner, IP Attorney [/vc_column_text][vc_column_text] HONG, Hoang Thi Tuyet | Senior Trademark Attorne [/vc_column_text][vc_column_text] LY, Dinh Trang | Associate [/vc_column_text][/vc_column][/vc_row]...

Continue reading

恶意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如何认定申请人“知情”或“有理由知情”呢?

[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_text] 本案中,根据第23/2023/TT-BKHCN号通知第34.2条的规定,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人“知情”或“有理由知情”真正商标所有者的商标,并非易事。越南知识产权法并未对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作出具体规定。然而,基于已处理的“恶意”注册商标争议案件,KENFOX IP & Law Office 概述了一些必要的文件和证据来帮助商标所有者。一个在先的有效商标能够证明申请人在向越南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知道或有理由知道”该商标。 1. 商标的声誉或广泛使用  这些文件旨在证明该商标已被公众认可,积极进行了市场推广且得到广泛认知,从而更易于认定在相关领域甚至普通公众中 —— 人们理应已经知晓该品牌。因此,申请人在越南提交申请之前不可能不知道该商标的存在。需要提供的文件如下: 商标注册证:提供在商标申请日之前的商标注册证副本,表明真正商标所有者的商标已获得官方认可和保护。 销售和营销材料:证明商标在商业中的广泛使用,包括宣传材料、销售数据、广告活动和分销信息,尤其是在真正商标所有者开展业务的地区。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2.公众活动证明文件  公开亮相:在贸易展览会、展会或行业活动中展示品牌商品的文件,在这些活动中真正的商标所有者的商标曾被展示且申请人可能参加过。 出版物和传播资料:文章、新闻报道和出版物展示品牌商品,并展示品牌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认可度。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3.在数字环境中的存在  在线存在:关于品牌所有者商标在线可见性的文件和数据,例如搜索引擎结果、网站流量统计和线上社交情况。 域名:与实际商标所有者的商标匹配或密切相关的域名注册文件,表明该商标在申请人申请日期之前已在数字环境中使用。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4.市场调查和消费者评估及认证  调查:消费者调查文件表明,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与真正品牌所有者的产品/服务相关。 评估和认证:来自客户或合作伙伴对品牌的评估和认证文件,并将该品牌与真正品牌所有者的业务联系起来。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5.既往关系 真正商标所有者与恶意申请人之间先前关系的文件是证明申请人在商标方面知晓其存在的最有力、最有说服力且最直接的证据,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电子邮件、信函和谅解备忘录:任何在真正商标所有者与申请人之间讨论商标或相关商业活动的书面通信。涉及或讨论商标的任何合资企业、合作或伙伴关系的相关文件。 会议纪要:讨论商标的会议文件。如果申请人出席了这些会议或有代表出席,这些文件可以作为其知情的证据。 双方之间的合同或协议:任何提及商标的合同或商业协议(即使尚未最终确定)。这包括许可协议、保密协议 (NDAs) 或任何其他提及商标的商业合同。 先前商标争议:包括之前就未经授权使用商标向申请人或相关方发送的任何推荐信或类似法律通知,以及与商标争议或谈判相关的任何文件。 贸易展览、展会:如果双方都参加了展示或讨论该商标的相同展销会、会议或行业活动,这些活动的文件可以用作证据。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结论  如果一个商标被证明已被广泛使用和认可,那么从本质上讲,可以合理地认为同一地域或商业范围内的其他组织和个人知晓该商标的存在。当申请人与真正商标所有者在同一行业或拥有相同细分市场时,这种论点就更有分量。关于申请人和商标所有者之间先前关系的文件可以证明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就知道或应该知道商标所有者的商标。在“EVELINE COSMETICS”生产贸易公司反对“EVELINE COSMETICS, device”商标注册申请案中,知识产权局已确定真正商标所有者提供的文件和证据有依据证实“EVELINE COSMETICS, device”商标归该公司所有,并且“EVELINE COSMETICS, device”商标在越南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已被广泛使用和认可。 然而,在恶意商标注册的案件中,每份文件和证据都必须仔细收集和处理,以确保它们可以被视为合法文件和证据。在此基础上,关于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知情”或“有理由知情”该商标的论点才是有效并被越南知识产权局接受的。 如果您需要专业的建议和代理,通过异议程序夺回商标,或撤销在越南恶意注册的商标,请联系 KENFOX IP & Law Office。 By Nguyen Vu QUAN Partner & IP Attorney [/vc_column_text][/vc_column][/vc_row]...

Continue reading

柬埔寨商标驳回:从“Ding Tea”案例中学习胜诉策略

随着东南亚外国投资持续激增,柬埔寨正成为寻求拓展业务的企业的首选目的地。然而,在这个市场获得商标注册并非易事。由于每年提交的商标申请数量庞大,商标很容易被认为与在先商标过于相似或被审查员完全驳回。 在这种情况下,拥有丰富经验和知识产权法知识的知识产权律师可以提供有效的策略,助您赢得商标战,最终在柬埔寨获得注册。 KENFOX IP & Law Office 拥有近 20 年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专业经验,成功帮助世界知名奶茶品牌“DING TEA” 在柬埔寨赢得了驳回复审。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在柬埔寨获得商标注册的复杂性,并分享如果您的商标面临驳回时的一些关键要点。 背景 台湾奶茶品牌“DING TEA”在全球奶茶爱好者中享有盛誉。 “DING TEA”在亚洲拥有超过 350 家门店,全球共有 650 家分店,已成为饮料行业的知名品牌。该品牌的影响力遍及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台湾、日本、中国大陆、香港、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越南、缅甸和文莱。 然而,商标“DING TEA”的拥有者,CHU YU HSIANG CO., LTD,在柬埔寨为第 43 类服务申请注册其“”商标时却遭遇挫折,该申请被柬埔寨知识产权局驳回。驳回理由是该商标可能与另一个已注册商标混淆,该商标的详细信息如下: 商标:              (Din Tai Fung) 类别:             43 (提供餐饮服务,包括餐厅、自助餐厅、小吃店、自助食堂、咖啡馆和餐饮服务。) 申请号:        31844 申请日期:    2008年9月1 日 注册号:    31281  注册日期:   2009年4月29日     所有人:        DIN TAI FUNG CO.,LTD 地址:            台北市信义路二段194 号 状态:       有效期至2028年 柬埔寨商标驳回如何胜诉? 根据柬埔寨知识产权局(“DIP”)的驳回决定,可以看出审查员认为“DING TEA”的读音与“DIN TAI”相似,这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显然,“DING TEA”和“DIN TAI”商标存在一些相似之处,但不足以造成混淆。因此,KENFOX IP & Law Office 对柬埔寨知识产权局驳回商标的决定提起了上诉。上诉理由对注册商标和引证商标在结构、含义、发音和商业印象方面的差异进行了 分析。尽管存在一些相似之处,但上诉理由强调这两个商标之间存在显著的区别特征,消费者不太可能产生混淆。 除了提出论证和分析以突出两个商标的差异外,KENFOX IP & Law Office 还提供了极具价值的证据来展示这两个商标的独特性。例如,“DING TEA”和“Din Tai Fung”商标已在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欧盟、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和美国等多个国家获得保护。这清楚地证明这两个商标具有显著性,并在许多国家独立共存。这一证据有力地支持了关于区分这两个商标的能力的论证和分析。 在审查了 KENFOX IP & Law Office 提供的令人信服的分析、有效的论证和证据后,柬埔寨知识产权局推翻了其驳回商标的决定,并授予了“DING TEA”品牌在柬埔寨的商标保护。这一决定为“DING TEA”品牌在柬埔寨的安全合法业务发展打开了新的大门,为该品牌在这个被称为“宝塔之国”的地区的扩张提供了光明的前景。 关键要点 1. 在柬埔寨提交商标申请前进行商标检索:商标注册在柬埔寨开展商业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商标申请数量的增加,申请的商标很有可能因与现有品牌过于相似或与其冲突而被驳回。为避免此类问题,我们建议在提交商标申请前进行商标检索。我们在 KENFOX 的律师团队可以协助您进行检索,发现潜在问题,并提供克服这些问题的具体建议。从长远来看,这种 proactive 的方法可以节省您的时间和金钱,确保商标注册过程顺利成功。 2. 尽快在柬埔寨提交商标申请:您的商标可能很有名,甚至在某些地方享有盛誉,或者甚至在全球许多国家/地区注册,但这都可能变得毫无意义。请记住,商标权具有地域性,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地区都采用“先申请”原则,这意味着商标保护授予最早的申请人,而不是最早的使用者,即使您比申请人更早或更广泛地使用该商标也是如此。商标越知名,就越有可能引起投机者(或抢注者)的注意。商标投机(或商标抢注)将阻断商品到达客户和公众的所有途径。 由于在注册商标时行动迟缓、粗心大意和主观臆断,人们吸取了许多代价高昂的人生教训,从而导致自己的商标落入他人之手。尽快注册商标是最有效、最有价值的策略,不容小觑。  3. 咨询在柬埔寨拥有丰富知识产权经验的律师:成功地向柬埔寨知识产权局提出商标驳回复审,就像赢得一场战斗。要想取得胜利,您需要有适当的策略、战术、作战经验和对所有情况的快速反应;否则,您将面临失去市场准入、商业机会、市场份额和客户的风险。这种损失对您的商业计划来说可能是毁灭性的,而且不仅仅是关于申请所投入的金钱和时间。当 faced with 驳回通知时,您必须仔细分析您的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区别能力,重点关注结构、发音、内涵、呈现形式、商业印象等方面的差异。然而,仅仅有基本的了解是不够的,您需要一个经验丰富的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和一个值得信赖的律师团队。KENFOX IP...

Continue reading

加快越南专利审查:利用外国审查结果

[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_text] 加快越南专利申请进程是申请人的共同目标,特别是考虑到越南是外国投资的热土以及通常较长的专利审查时间。越南的标准专利审查过程可能需要 3-5 年甚至更长时间。这种延迟会严重影响公司利用其发明并获得竞争优势的能力。延长的审查时间会缩短专利的有效期限,使公司在专利授权后收回研发投资和产生回报的时间减少。因此,加快专利授权是越南许多专利所有者的迫切需求。 KENFOX IP & Law Office 就越南近期一项关于加快专利审查的规定提供见解。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一项重大进展中,科技部(MOST)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发布的第 23/2023/TT-BKHCN 号通知正式将制度化引入使用外国审查结果,以便利用外国审查结果加快对越南发明的审查。根据第 16.9 条,越南知识产权局 (VNIPO) 现在可以在越南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过程中考虑来自相应海外专利申请的检索报告和审查结果。 使用外国审查结果有哪些好处? 这项新规定为申请人提供了一个宝贵的机会,可以加快越南的专利审查程序。通过提交来自认可的外国知识产权局的审查结果,申请人可以: 显著缩短 越南专利局审查申请所需的时间。 降低 越南专利局进行自身检索和审查的相关成本。 使发明能够更早地进入市场并实现商业化。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加快审查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要受益于这种快速通道机制,申请人必须满足几个关键条件: 认可的专利局:外国审查结果必须来自认可的专利局。虽然通知没有明确列出具体的专利局,但很可能包括欧洲专利局 (EPO)、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日本专利局 (JPO)、韩国知识产权局 (KIPO) 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CNIPA) 等主要专利局。 待审申请:越南专利申请必须尚未获得实质审查结果。 可授予专利的权利要求:外国审查结果中至少有一项权利要求被认为是可授予专利的。 相同的权利要求:越南申请中的权利要求(最初的或修改后的)必须与外国审查结果中的可授予专利权利要求相同。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提交专利加快审查请求的程序复杂吗? 申请人可以向 VNIPO 提交使用外国审查结果的请求以及必要的 文件。所需文件包括: 使用外国专利局审查结果的请求书; 审查结果复印件及其译文(如果需要); 外国专利局评估为符合保护条件的请求保护的权利要求及其译文(如果需要); 外国审查结果中引用的任何文件(如果需要); 如果说明书已被修改,则需提供修改后的说明书和对修改的详细说明。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VNIPO 将审查该请求,如果,将在审查过程中使用外国审查结果作为参考。这将加快审查过程,并可能加快专利授权。 哪些专利局的审查结果被认为是重要的? 虽然该通知允许利用来自不同专利局的审查结果,但重要的是要认识到 VNIPO 可能对来自不同专利局的结果给予不同的权重。VNIPO 经常依赖其他专利局的工作来简化其专利审查流程,特别是那些以严格的审查程序而闻名的专利局。 像 EPO、USPTO 和 JPO 这样的专利局以高质量的审查而享有盛誉,从这些专利局获得授权的专利表明该发明已经过彻底的审查。因此,VNIPO 倾向于更加信任来自这些专利局的审查结果。 可以使用中国专利来加快越南的专利审查吗? 中国专利也可以作为加快越南专利审查的参考。没有法律要求必须 ausschließlich 使用欧洲专利。向 VNIPO 提交授权的中国专利可以作为审查过程中的支持证据,证明该发明在另一个主要司法管辖区被认为是可授予专利的。 如果授权的中国专利与越南申请相比已被修改,申请人可以考虑修改越南权利要求以使其与授权的中国专利的权利要求相匹配。但是,至关重要的是要确保删除根据越南专利法不可授予专利主题,以增加越南专利快速授权的可能性。 结论 第 23/2023/TT-BKHCN 号通知为专利申请人提供了一个宝贵的机会,可以通过使用外国审查结果来加快越南的审查流程。通过策略性地使用外国审查结果并遵守程序要求,申请人可以显著缩短获得专利保护所需的时间,确保他们的创新能够在没有不必要延迟的情况下进行商业化和保护。 QUAN, Nguyen Vu | Partner, IP Attorney [/vc_column_text][vc_column_text] PHAN, Do Thi | Special Counsel [/vc_column_text][vc_column_text] NGA, Dao Thi Thuy | Senior Patent Attorney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vc_column][/vc_row]...

Continue reading

在越南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6个要避免的错误和成功注册的秘诀

[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_text]产品独特的外观设计是使其脱颖而出并吸引客户的关键特征。为了保护这一创造性成果并实现利润最大化,注册外观设计至关重要。然而,决定何时提交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在商标注册之前还是之后,在产品上市之前还是之后,以及了解哪些外观设计可以注册或不能注册——并非所有企业都精通这些问题。企业目前面临的一个现实是,由于缺乏对越南外观设计保护法规的了解,许多企业在外观设计申请被驳回时浪费了时间和资源. KENFOX IP & Law Office 拥有 15 年处理复杂知识产权争议的咨询和代理经验,分析并指出了六个最常见的错误,以帮助企业最大程度地降低被驳回的风险. 1. 浪费资源注册不可独立流通的工业品外观设计 某些无法独立流通的物品不受工业品外观设计法规的保护。 越南知识产权局 (VNIPO) 已根据 2022 年知识产权法第 4.13 条驳回了许多外观设计申请,该条规定:“工业品外观设计是指产品的外部外观或待组装成复杂产品的部件的外部外观,以形状、线条、颜色或这些元素的组合来表达,并且在利用产品或复杂产品的效用期间可见”。工业品外观设计必须是完整产品或可分离并独立流通的部件(可拆卸部件)的外部外观。产品是指通过工业或手工方法生产的、具有清晰结构和功能并独立流通的物体、工具、设备、装置或用于组装和构成这些产品的部件。这意味着 (i) 只有完整产品和可拆卸的产品部件才能注册为工业品外观设计,并且 (ii) 如果产品的某个部件无法与产品分离(拆卸),则其无法独立流通,因此无法注册外观设计保护。 2. 哪些工业品外观设计不符合保护条件? 并非所有产品的外观都符合作为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保护条件。以下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申请将被驳回: [i] 民用和工业建筑工程的外观。 民用和工业建筑工程的外观主要由功能和施工技术决定,而不是美学。保护这些工程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可能会阻碍建筑和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   [ii] 外观由技术特征决定的物品 产品的形状由其功能和技术要求决定,导致创意元素极少。保护此类物品的设计可能会造成垄断,限制同一领域内的竞争,并阻碍创新、创造力和整个行业的发展。 [iii] 使用期间外观不可见的物品 [iv] 违反国家知识产权政策的物品:伪钞机的设计、信件炸弹或煽动暴力、战争、种族和宗教分裂的产品;淫秽或违反社会道德标准的设计。 [v] 未经主管部门授权,以越南和外国领导人肖像、国家象征、国家机构象征以及国家或国际组织象征为特色的产品设计。 3. 新颖性——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不可避免的“致命”错误 新颖性是工业品外观设计获得保护的基本要求之一。如果工业品外观设计不符合新颖性标准,申请将被驳回,企业将失去专有保护权。确保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新颖性不仅是外观设计保护的强制性要求,而且还有助于避免新颖性丧失、保护被拒以及注册过程中时间和资金投入浪费等风险。 如果它在越南是新的,但在其他国家已经存在怎么办?工业品外观设计要求“绝对新颖性”,这意味着它在申请日期之前不得在任何地方发表或披露。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第 65 条,如果工业品外观设计与其在申请日期之前已公开披露的设计有显著差异,则该设计被视为具有新颖性。这包括已在国内或国际上使用、 在注册前将产品投放市场将导致工业品外观设计失去新颖性,因此不符合保护条件。因此,企业将无法保护其工业品外观设计,失去专有开发权,并且设计很容易被复制或模仿。在申请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之前以任何形式将产品(包括其包装)投放市场,都将使设计向公众公开,从而使其失去保护所需的“新颖性”。此外,与市场上现有产品“没有根本区别”的包装和产品设计也将被视为缺乏“新颖性”。为避免这种情况,企业应“搜索其产品设计的可保护性”,并在产品公开或投放市场之前进行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申请”。 4. 导致申请被驳回的外观设计照片和图纸错误 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由外观设计专利、授予国际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的决定或国家工业产权登记簿的摘录决定(第 65/2023/ND-CP 号法令第 76 条)。照片集是申请人在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时必须提交的必要文件,越南知识产权局 (VNIPO) 可据此清楚地了解、审查和评估外观设计是否符合保护条件。 因此,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文件中的一组照片或图纸是最重要的文件,需要直观清晰地描绘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细节、比例和结构特征。VNIPO 使用这些照片和图纸与现有工业品外观设计进行比较和对比,以评估设计是否符合保护标准(新颖性、创造性、独特性和可保护性)。 照片集中的错误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例如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申请被驳回、保护范围缩小以及申请人与相关方之间潜在的法律纠纷。 在实践中,VNIPO 已因照片或图纸不符合要求而驳回了许多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 [i] 照片/图纸不一致,照片包含在图纸中,反之亦然。 [ii] 照片/图纸破损、模糊、不清晰或不锐利。照片/图纸必须质量良好,才能准确描绘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形状。图像/图纸不清晰会导致误解并使审查变得困难。 [iii] 照片/图纸包含断线或失焦。 [iv] 缺少一个或多个特定角度的照片/图纸。 [/vc_column_text][vc_column_text][v] 照片/图纸未按比例绘制。图像/图纸需要按正确的比例绘制/拍摄,以确保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尺寸和形状准确无误。比例偏差会导致误解并影响评估。 [vi] 照片/图纸的方向不一致 [vii] 具有非正交投影的照片/图纸 [viii] 照片/图纸的背景颜色不均匀,并且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颜色没有对比。照片/图纸与其他物体混淆。 [ix] 照片/图纸没有以相同的选定使用状态显示工业品外观设计 5. 避免导致说明被驳回的“陷阱” 不合格的工业品外观设计说明可能导致注册申请被驳回。因此,企业将不得不履行一系列义务,例如在法定期限内补充和修改说明以及回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甚至可能需要支付额外费用。更严重的是,如果修改和补充不符合要求,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将被驳回。 根据第 23/2023/TT-BKHCN 号通知,在许多情况下,工业品外观设计说明将被视为不合格。为避免这些“陷阱”,企业应注意以下事项: 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名称必须与产品相符:名称必须准确描述产品,并且不得与其他公司的产品混淆。 工业品外观设计的适用范围必须准确:适用范围必须与产品的预期用途一致。 准确列出照片/图纸的名称:照片/图纸的名称必须准确描述其内容。 完整描述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外部特征:说明必须清晰、全面地揭示外部特征,包括形状、尺寸、结构、图案、颜色等。 确保说明与照片/图纸相符:说明必须与照片/图纸的内容相符。 明确说明申请中的设计:如果申请包含多个设计,则说明必须明确说明这些设计是变体还是一组产品。 有效的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必须符合知识产权法(越南不接受保护或缺乏有效保护范围的物品)。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6. 避免对您的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过度自信 相关文件(如申请表、委托书、优先权文件和说明)之间的信息不一致。 委托书无效:问题可能包括授权范围缺失或不正确、签署日期晚于申请提交日期、缺少签名等。 信息无效:分类不正确、申请人为法人实体等。 申请表中缺少一个或多个必填信息字段。 未全额缴纳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的国家费用和收费。 未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内提交补充文件,例如委托书或优先权文件。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在越南成功获得外观设计保护的秘诀 成功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道路并不容易。注册过程中隐藏的法律“陷阱”无处不在,导致许多申请因准备错误或遗漏而被驳回。但是,通过清楚地识别上述法律风险,企业可以找到成功驾驭这些风险的方法。KENFOX 分享以下步骤,以最大程度地减少错误并确保在越南成功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 准确识别符合和不符合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条件的物品。 在提交注册申请之前保护产品设计的机密性。 准备一套合适的照片/图纸。 准备一份完美的工业品外观设计说明。 彻底审查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文件。 确定提交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的适当时机。 在提交申请之前进行检索并评估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可保护性。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结论 保护工业品外观设计在保护企业的“创意核心”、确保竞争优势和为可持续成功铺平道路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外观设计注册之旅可能会充满障碍和挑战。为了优化效率并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企业应将其申请委托给信誉良好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经验丰富的知识产权专家和精通该领域的律师。这些专业人士可以帮助简化流程、快速且经济高效地完成程序、减少错误并增加成功获得外观设计保护的机会,从而确保为企业提供全面保护。 立即联系 KENFOX IP & Law Office,为您的创意和品牌获得免费咨询和保护。KENFOX 在越南和全球范围内提供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专利和版权的保护服务。凭借超过 15 年的经验,KENFOX 致力于为您提供最有效、最专业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QUAN, Nguyen Vu | Partner, IP Attorney  [/vc_column_text][vc_column_text] NGA, Dao Thi Thuy | Senior Patent Attorney [/vc_column_text][vc_column_text] ANH, Nguyen Thi...

Continue reading

新品发布:如何防止产品设计被“盗窃”?

对于那些外观构成消费者品牌认知一部分甚至全部的产品来说,保护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保护商标同等重要。产品的外观往往影响着产品的成功。在消费者越来越注重产品美学的趋势下,产品的外观通常与其功能一样重要,有时甚至更为关键。 然而,成功注册外观设计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外观设计注册的法律“陷阱”无处不在,许多申请因准备过程中的疏漏或错误而被驳回。尽管如此,通过了解法律要求并清晰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您仍然可以有效地规避这些潜在障碍。 KENFOX IP & Law Office 拥有 15 年处理复杂知识产权争议的咨询和代理经验,分析并概述了 7 个关键策略,助您最大程度地降低被驳回的风险, 1. 避免法律“陷阱”:准确界定外观设计保护客体 并非所有产品的外观形状都能作为外观设计获得保护。错误识别标的物可能导致注册申请不符合条件而被驳回,或需要修改申请,从而浪费时间和成本。 更重要的是,错误识别外观设计保护的标的物可能会丧失根据其他知识产权保护产品并获得独家保护的机会。具有功能性的产品设计可以作为专利而不是外观设计获得保护。如果产品设计包含新颖的技术或功能特征,能够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或提供非显而易见的好处,则可能有资格获得专利保护而不是外观设计保护。例如,可以提高发动机性能或降低能耗的发动机部件的新设计可以作为专利获得保护。 越南知识产权法 (第 64 条) 排除在外观设计保护范围之外的三类设计: (i) 由产品技术特征决定的形状; (ii) 民用或工业建筑工程的外观形状; (iii) 使用过程中不可见的產品形状。 您必须确定其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外观设计保护的条件。务必注意,要获得保护,外观设计必须是完整产品或可独立流通的可拆卸部件的外部形状。只有完整产品和可拆卸的产品部件才能注册外观设计保护。如果产品上的某个组件无法与产品分离,则其不具备独立流通的能力,因此无法注册外观设计保护。 2. 阻止“模仿者”:保护产品设计机密的有效策略 信誉良好且知名的公司的产品往往是模仿和抄袭的主要目标。许多企业对工业品外观设计采用“隐藏”或“延迟发布”策略,以保护产品机密直至最后一刻。通过推迟披露外观设计信息,公司可以有效地向竞争对手隐瞒其产品设计,从而最大程度地降低正式上市前被模仿的风险。 构思新颖设计后,您应立即启动外观设计保护的规划和注册流程,然后再进行任何市场活动(例如,通过推销、广告、在网站上展示产品或进行任何其他商业开发活动,向潜在客户介绍产品)。 为防止竞争对手过早抄袭其产品设计,企业可以在提交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时请求“延迟公布”或“延期公布”。2022 年知识产权法允许将外观设计申请的公布时间推迟最多 7 个月,前提是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提交延期请求。这将延迟披露有关产品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信息,将公司独特的设计保密到正式发布,从而营造惊喜效果并吸引市场关注,提高产品价值,优化利润,并在产品正式发布到市场之前保护设计免遭抄袭。 3. 掌握要求,避免错误:准备一套工业品外观设计照片和图纸 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取决于照片或图纸中所描绘的内容(第 65/2023/ND-CP 号法令第 76 条)。因此,您必须确保照片或图纸完整准确地描述了您希望保护的外观设计的所有细节和结构特征。照片或图纸中未显示的任何细节可能不受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 一套外观设计照片或图纸是评估其可注册性和可保护性的基础。越南知识产权局(“IP 越南”)将利用这些材料来评估外观设计是否符合保护标准,包括新颖性、独特性和工业实用性。“IP 越南”将比较注册申请中的外观设计照片或图纸与先前注册或使用的外观设计照片或图纸,以评估新颖性和独特性。 如果发生有关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争议,照片或图纸集可以用作阐明外观设计并确定其保护范围的证据。 因此,您必须准备一套包含所有必要最小投影的照片或图纸。照片或图纸集必须准确地表示产品的细节,确保适当的比例、清晰度和编号。如果申请包含多个设计或产品,则每个设计或产品都必须有一套完整的照片或图纸。您应保留原始照片或图纸集,以备将来可能使用。 4. 仔细检查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申请 在准备外观设计申请文件时,需要仔细检查相关文件中的信息,以确保信息完整、一致、准确和有效。如果文件之间由于客观原因存在差异,则需要提交一份解释信或补充证明文件来解释差异,以免收到通知。同时,还需要注意提交补充相关文件的截止日期,以便及时采取适当的行动。 5. 确定提交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的适当时机 在越南,工业品外观设计适用“先申请”原则。尽早提交申请有助于企业维护所有权并防止产品设计被抄袭。建议尽快提交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申请,以避免工业品外观设计无意或有意丧失新颖性的风险。第三方可能会无意中提交类似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导致企业失去对其产品设计的保护。 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注册也必须在通过使用、销售、营销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公开利用产品进行公开披露之前进行。许多企业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将商标思维应用于工业品外观设计,通过试销产品或将产品图片放在网站上进行公开介绍,然后再提交注册申请。事实上,一旦产品在市场上销售,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将被视为已失去“新颖性”,无法获得保护。要获得保护,外观设计必须满足三个条件:(i) 新颖性,(ii) 创造性, 工业品外观设计要求“绝对新颖性”,这意味着在提交申请之日前,它们没有被公开披露过。在注册前将产品投放市场将导致工业品外观设计失去新颖性,并且无法获得保护。在提交产品设计和包装保护申请之前以任何形式将产品投放市场,将使工业品外观设计向公众公开,因此不再具有可获得保护的“新颖性”。因此,在提交外观设计申请之前,对产品的设计和包装保持绝对保密至关重要。 如果已经在国外(巴黎公约成员国)提交了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则需要注意在国外申请公布之前立即在越南提交申请,或者最好是根据国外申请的提交日期,在国外申请提交之日起 6 个月内请求越南申请的优先权日期。 6. 搜索信息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可保护性 在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之前,您应该进行检索并查找相关信息。通过搜索信息,您可以确定您的设计是否足够独特,并且不会与市场上的其他设计混淆。这有助于您评估其设计的可保护性潜力,以决定是提交申请还是修改您的设计,以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搜索可以自行完成,也可以通过搜索服务完成。 7. 结合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件产品可以满足越南多种知识产权形式的保护条件,例如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和版权。每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都有其自身的优势和保护范围。 • 专利:保护产品新的和创造性的特征和功能。 • 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产品的外观和美观性。 • 商标:保护徽标、品牌和产品名称。 • 版权:保护产品中表达的创造性、文学和艺术元素(例如用户手册、软件、图形设计)。 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将有助于全面保护产品的不同方面。因此,除了工业品外观设计之外,您还应考虑在其他形式(例如商标、专利或版权)下获得额外保护的可能性,以便为您的产品实现最佳保护。 同时注册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甚至版权不仅有助于保护产品的视觉和设计元素,还有助于您构建强大的法律工具包来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结合所有三种类型的知识产权注册将创造更多法律依据来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并防止竞争对手轻易抄袭产品。如果产品被复制或仿造,您可以使用一种或所有三种类型的保护来请求越南执法机构通过行政措施(没收侵权产品、销毁、行政处罚)、民事措施(请求侵权方停止侵权、道歉、公开更正、赔偿损失)或刑事措施来处理侵权行为。请注意,刑事处罚不适用于工业品外观设计侵权。 仅仅依靠一种形式的保护对您的公司来说可能存在风险,因为它可能使您产品的某些方面不受保护或需要漫长的注册过程。例如,在越南注册商标可能需要 15 到 20 个月的时间。结合多种形式的保护有助于降低这些风险,并保护您的公司免于法律纠纷。采用多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被证明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可以全面保护产品、增强竞争力、 结论 “亡羊补牢,为时已晚”——这句看似简单的谚语却蕴含着宝贵的教训,对于在假冒猖獗的越南开展业务的企业来说仍然具有现实意义。与其忙于应对侵权的后果,不如主动保护您的“羊”——您的独特创意和商业努力——及时注册知识产权。...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