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观设计分案申请的关键考量因素是什么?
[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_text] 外观设计(ID)的保护在设计师和制造商的商业战略中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其有助于提升具有独特设计的产品价值,并吸引消费者。在越南,外观设计可通过向越南知识产权局(IP VIETNAM)提交外观设计申请获得保护。如果外观设计申请符合保护条件,将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这将赋予专利权人对所授予的外观设计的专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享有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复制或仿制的权利。本文将深入探讨在越南提交外观设计申请的相关问题,尤其是关于外观设计分案申请的关键考量。 1. 外观设计分案申请:其目的何在? 外观设计分案申请是指申请人将一件原始外观设计申请中的一个或多个外观设计分离出来,另行提交为一个或多个新的申请。这类分案申请通常在申请人希望对产品组合中的单个产品分别获得保护,或者在原始申请中包含多个外观设计但未能满足单一性要求的情况下提出。通过提交外观设计分案申请,申请人可以使这些被分离的设计单独接受审查并分别获得保护,从而在知识产权权利的布局与管理上实现更全面和灵活的掌控。 2. 外观设计分案申请:适用情境与理由 外观设计申请的分案可能发生在两种情形下,即:(i) 为回应越南知识产权局(IP VIETNAM)的审查意见而提出分案;(ii) 申请人主动提出分案。 (i) 为回应越南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意见而进行分案 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规定,外观设计申请既可以针对某一产品的外观设计并附有一个或若干实施方式,也可以针对一组产品的多个外观设计提出,其中每一产品均具有独立的外观设计。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此类申请未能符合单一性要求(见《知识产权法》第101条第1款和第3款以及《科技部第01/2007/TT-BKHCN号通知》第33.2点),此时,越南知识产权局将要求申请人选择一个或若干实施方式/产品继续申请,并放弃其他实施方式/产品。换言之,未被选择的实施方式/产品将必须从外观设计申请中删除,除非申请人能够提出论据并说服审查员其符合保护条件。另一种可行的途径是,申请人可以将这些未被选择的实施方式/产品分离出来,另行提交外观设计分案申请,从而继续获得保护。 (ii) 申请人主动提出分案 在初始外观设计申请涵盖一组产品的情况下,如果申请人希望将该组中的某一具体产品单独分离,并就该产品取得独立的外观设计专利,可以通过分案程序提交新的外观设计申请。此举有助于申请人在商业运作中实现更大的灵活性,例如,可以选择整体转让该组产品的外观设计,或仅转让其中的一部分。 此外,如果申请人发现原始申请中的不同实施方式/产品未能符合单一性要求,他们亦可主动就这些不具统一性的实施方式/产品提前提交外观设计分案申请。通过这种方式,申请人可以避免收到越南知识产权局发出的拟驳回通知,从而减少因审查时间延长而带来的不利影响。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外观设计申请不符合单一性要求时,通常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况:其一,申请中的各实施方式所对应的外观设计并非针对同一类型产品;其二,尽管各实施方式所对应的外观设计适用于同一类型产品,但其基本设计特征并不一致;其三,申请中的各产品外观设计并不构成一个完整的产品组合。 在此情况下,申请人可采取以下分案方式:(i) 将一个或若干实施方式分离出来,另行作为一个或多个新申请提交;(ii) 将一组产品中的一个或若干产品分离出来,另行作为一个或多个新申请提交。 3. 外观设计分案申请:何时提出? 只要越南知识产权局尚未对母案作出驳回决定,或对外观设计专利作出授予或拒绝授予的决定,申请人即可在任何时间提出分案申请。为了确保分案申请的可受理性,申请人应特别注意以下两个时间节点: 分案申请必须在母案被作出驳回决定之前,或在母案外观设计专利被作出授予或拒绝授予决定之前提交; 在母案处于异议程序期间提交的分案申请不予受理。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换言之,如需在存在异议的情况下提出分案申请,则必须首先解决母案的异议程序,只有在异议顺利解决之后,才有可能就母案提出分案申请。 4. 外观设计分案申请:申请号如何确定? 分案申请须另行获得新的申请号,但其享有母案的提交日或优先权日(如有)。在越南知识产权局发出有效受理通知后,该分案申请将予以公告,并刊登于《越南工业产权公报》。 5. 越南外观设计分案申请需满足的条件 在越南,外观设计分案申请必须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否则将被越南知识产权局驳回: (i) 分案申请必须随附正式函件,该函件应包括分案请求并指明母案的申请号;同时还需提交申请请求书、说明书、照片/图纸、缴费收据及委托书(如适用); (ii) 分案申请中要求保护的标的必须源自母案所包含的内容; (iii) 分案申请中要求保护的标的在分离后应当与母案中要求保护的标的有所区别; (iv) 分案申请不得超出原始申请所公开的范围,不得改变原始外观设计申请所记载标的的性质。 6. 外观设计分案申请:如何办理? 在提交外观设计分案申请时,该申请被视为一件独立的新申请。因此,申请人需缴纳新的申请费,以及与分案申请相关的各项独立手续费用(优先权请求费用除外)。 分案申请将接受形式审查,并继续进行母案尚未完成的后续程序。 若分案申请是在越南知识产权局对母案发出有效受理通知之后提交的,则该分案申请需予以公告,申请人亦需缴纳公告费用。 外观设计分案申请的审查时限自越南知识产权局收到分案申请之日起计算。 7. 母案在分案后的处理方式 母案在分案之后,需要采取以下程序性措施: 提交修改请求函,明确保留的外观设计,并缴纳相应的修改费用; 对说明书进行相应修改,包括: 必要时修改外观设计名称; 对“用途领域”“最接近的现有设计”等部分作出调整,删除与分案标的相关的内容(如有必要); 修改照片/图纸清单,删除与分案标的相关的部分; 修改说明部分,删除与分案标的相关的内容; 修改权利要求部分。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经分案及修改后的母案,将依照申请修改程序继续处理。 8. 外观设计分案申请:其他注意事项 虽然越南法律允许外观设计申请的分案,但需特别注意,申请人并非可以完全自主地将母案中的实施方式随意分离并另行作为新申请提交,否则可能不被接受。以下几点为 KENFOX 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特别提示: 关于产品组的分案: 当选择将某一具体产品从一组产品中分离出来时,必须确保与该产品相关的所有实施方式均一并转入相应的分案申请中。 关于同一产品的多个实施方式: 如果申请中包含同一产品的多个实施方式,且这些实施方式之间并无实质性差异,则建议不要进行分案。若两个外观设计仅适用于同一类型的产品,且共享同一组基本设计特征,仅在非基本设计特征(次要特征)上存在差异,则认定为不具有显著差异。 关于多产品申请是否构成产品组: 如果申请中包含多个产品的多个实施方式,且这些产品构成一个产品组,则通常无需分案。但如果申请人希望如此,越南知识产权局仍可接受分案。 然而,如果申请中包含多个产品的多个实施方式,而这些产品并不构成一个产品组,则必须进行分案。以下情形不被视为产品组:各产品之间并非一同使用或无共同用途;各产品的外观设计未能体现统一的创造构思;属于同一复合产品的不同部件;同一外观设计的不同实施方式并不构成一个产品组。 关于显著差异的实施方式: 如果申请中包含同一产品的多个实施方式,且这些实施方式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则必须进行分案。若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则视为存在显著差异: (i)该外观设计分别用于不同类型的产品; (ii) 该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型产品,但至少具有一个基本设计特征存在明显不同。 混合差异情况的分案处理: 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中包含多个实施方式,其中部分差异不显著,而部分差异显著,则一种可行的做法是将这些实施方式划分为若干组:每组均由彼此之间差异不显著的实施方式组成。随后,申请人可就其中与其他组差异显著的实施方式单独提出分案申请。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结论 必须牢记,提交外观设计分案申请是一种战略性措施,能够在确保对存在显著差异的实施方式/产品获得充分保护的同时,使未显著差异的实施方式/产品继续保留在母案中。 尽管提交分案申请会产生额外费用,并可能在外观设计族群的管理上增加复杂性,但在申请已经公告且必须进行分案的情况下,如果仅保留已选择的实施方式/产品,而对未选择的实施方式/产品不提交分案申请(仅在母案中予以删除),则这些未选择的实施方式/产品将可能进入公共领域被自由使用。这种情形可能对申请人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引入市场竞争,从而减少申请人的市场收益或利润。此外,申请人将失去再次专有利用这些被删除的实施方式/产品或阻止他人使用它们的机会。 综上所述,如果未被选择的外观设计具有重要商业价值,或存在较高的被侵权风险,申请人应当慎重考虑为其提交分案申请。 QUAN, Nguyen Vu | Partner, IP Attorney NGA, Dao Thi Thuy | Senior Patent Attorney Related Articles: 越南民事途径解决的一起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侵权案件 要么注册,要么败诉,越南典型工业品外观设计纠纷的惨重教训 在越南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6个要避免的错误和成功注册的秘诀 Provisional rights to patents and industrial designs in Vietnam – What you need to know? To register or to lose, a costly lesson from a typical industrial design dispute in Vietnam Industrial Design Or Copyright Protection, Whic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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