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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TITUDE” vs. “LATTITUDE”:KENFOX 如何推翻驳回决定并成功在越南获得商标保护?

对于众多国际品牌权利人而言,一旦收到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IP Vietnam)发出的驳回通知,往往会感到前路受阻。越南是东盟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同时也是商标审查标准最严格的辖区之一:非传统标识面临更严苛的审查;即便存在市场差异,先前在先商标仍可能构成注册障碍;审查员自由裁量权相较其他马德里成员国更为保守;“同意函”并非当然被接受;而诸如“@”等数字时代的品牌标识和符号,往往会在传统显著性标准下遭遇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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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执法突破“商品范围”:迫使越南公司变更企业名称并向美国商标权人移交混淆性域名

[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_text]  1. 案件概述 IMOST 执法介入,迫使企业改名并移交域名,尽管其提出在先使用与共存抗辩。 KENFOX IP & Law Office 代表美国连锁药房企业 CVX Pharmacy(系在越南注册商标“CVX”的权利人,覆盖第 05 类药品及第 10 类医疗器械),针对一家越南公司 “CVX Pharmaceutical Co., Ltd.” 发起执法行动。该公司擅自采用与“CVX”高度近似的企业名称,并注册并使用对应域名、网站,意图制造其与 CVX 之间存在关联的错误印象。 本案的复杂性在于越南市场上同时存在另一家名称几乎相同的公司 “CVX Medicine Trading Co., Ltd.”,其注册时间早于 CVX 在越南第 05 类商标的注册时间。“CVX Pharmaceutical Co., Ltd.” 试图援引该共存情形及时间差,主张不会引起混淆且 CVX 缺乏执法依据。 经法律分析与策略重构后,我们将争议定位为对 CVX 商业身份的不正当攀附与挪用问题:该越南企业使用混淆性企业名称与域名,误导消费者认为其与 CVX 在医疗及制药领域存在关联。 我们随即向科学与技术部监察局(IMOST)提交执法申请,并成功促使其开展行政执法行动。在 IMOST 组织的工作会谈中,“CVX Pharmaceutical Co., Ltd.” 法定代表人承认侵权,随后被责令:(i) 变更企业名称,删除侵权构成要素;(ii) 移交/注销涉案混淆性域名以供 CVX 接管。 本案充分体现 KENFOX 能够在越南执行商标权保护时,不仅针对商品包装侵权,也可有效打击企业名称侵害与域名抢注行为,即使面对复杂在先权利与商业共存情形,仍能快速取得实质性救济而无需漫长诉讼。 委托人:美国零售药房企业 CVX Pharmacy。CVX 在越南拥有注册商标“CVX”,覆盖第 05 类(药品)及第 10 类(医疗器械)。 问题:一越南企业 “CVX Pharmaceutical Co., Ltd.”: 以含“CVX”的企业名称登记设立公司,名称与 CVX 商标高度近似; 注册并使用相应/类似域名与网站; 从越南消费者角度,该公司在企业登记与网络呈现中均表现为与 CVX 品牌具有联系。 结果: 我方向 IMOST 提交执法申请; IMOST 对“CVX Pharmaceutical Co., Ltd.”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会谈); 其法定代表人承认侵权; 该企业被迫 变更企业名称,并 移交/注销涉案域名 以便转移给 CVX。 此成果在越南极具含金量 - 多数侵权方往往以“企业名称使用无可非议”抗辩。本案中,侵权方不仅放弃企业 2. 本案法律复杂性所在? (1) 先存本地企业名称(“CVX Medicine Trading Co., Ltd”)造成权利模糊 在 CVX 取得其在越南的商标注册之前,越南境内已存在另一家公司 “CVX Medicine Trading Co., Ltd”,其企业名称与后续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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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ER” vs. “Two Red Tigers” 在老挝:KENFOX 如何为 HEINEKEN 预防商标侵权风险?

HEINEKEN ASIA PACIFIC PTE. LTD.(喜力亚太私人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新加坡的酿酒企业,成立于 1931 年,前身为 Malayan Breweries Limited(简称 MBL),系 Heineken International(Heineken International)与 Fraser and Neave 合资设立。仅在亚太地区,Heineken 即拥有逾 90 年的发展历史,覆盖 24 个市场、拥有超过 9,000 名管理人员。Heineken 起源于荷兰,是一家拥有 150 余年历史的家族企业,在全球 190 多个国家酿造与分销 300 余种啤酒及苹果酒品牌。 2023 年 6 月,HEINEKEN Asia Pacific Pte. Ltd.(“HEINEKEN”)- 全球知名 TIGER 品牌的所有人及全球啤酒行业领导者——发现一名越南个人提交了国际注册申请,编号为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No. 1728407,申请注册商标 “TWO RED TIGERS”,并指定包括老挝在内的多个司法辖区。 该申请针对第 32 类啤酒及饮料商品,直接覆盖与标志性 “TIGER” 品牌相关的核心产品类别。该商标试图通过以“两只红色老虎”替代“单只老虎”来模仿 TIGER 品牌的视觉与概念特征,同时保留以老虎形象标识啤酒产品的商业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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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架通知:越南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如何处理著作权侵权主张?

随着越南《知识产权法》于2022年完成第三次修订,越南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第198b条首创性地规定:对于其平台用户实施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侵权行为,中介服务提供者(Intermediary Service Providers,以下简称“ISP”)在特定条件下应承担法律责任。随后,越南政府于2023年4月26日颁布第17/2023/NĐ-CP号法令,就著作权及相关权利的实施措施作出细化规定。 1. 中介服务提供者的义务 在著作权人或相关权利人(下称“请求方”)通过用于接收删除或屏蔽请求的专用工具,向ISP递交删除或屏蔽请求(通常为“停止与禁止函(Cease & Desist Letter)”),并附上证明材料(如权属文件)与证据(如侵权证据)后,ISP负有及时处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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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观设计分案申请的关键考量因素是什么?

外观设计(ID)的保护在设计师和制造商的商业战略中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其有助于提升具有独特设计的产品价值,并吸引消费者。在越南,外观设计可通过向越南知识产权局(IP VIETNAM)提交外观设计申请获得保护。如果外观设计申请符合保护条件,将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这将赋予专利权人对所授予的外观设计的专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享有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复制或仿制的权利。本文将深入探讨在越南提交外观设计申请的相关问题,尤其是关于外观设计分案申请的关键考量。 1. 外观设计分案申请:其目的何在? 外观设计分案申请是指申请人将一件原始外观设计申请中的一个或多个外观设计分离出来,另行提交为一个或多个新的申请。这类分案申请通常在申请人希望对产品组合中的单个产品分别获得保护,或者在原始申请中包含多个外观设计但未能满足单一性要求的情况下提出。通过提交外观设计分案申请,申请人可以使这些被分离的设计单独接受审查并分别获得保护,从而在知识产权权利的布局与管理上实现更全面和灵活的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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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览:越南的商标异议制度

在越南,商标异议是一种法律程序,允许第三方在越南知识产权局(VNIPO,前称 NOIP)正式授予商标注册前,正式对一件待审的商标申请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的目的是防止那些可能侵犯在先权利或在市场上引起混淆的商标获得注册。这是一种主动预防的措施,旨在避免未来的法律争议和品牌损害。 根据越南2022年修订的《知识产权法》,异议通知应在商标申请公告之日起五个月内提交。然而,在五个月异议期限届满后,任何第三方仍可向越南知识产权局提交第三方意见。此类意见可在VNIPO对该申请商标授予保护证书之前的任何时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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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假冒和恶意抢注商标:从 Foellie 案看越南的应对之道

根据越南计划与投资部于 2022 年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韩国已成为越南最大的外国投资国。韩国在越南的投资额已超过 800 亿美元,注册项目近 9,500 个,展现出对越南市场的高度信心。然而,这份信任正面临日益严重的威胁——假冒商品泛滥和商标抢注的现象愈发突出。 为应对这一严峻挑战,韩国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举办了题为“从韩国企业视角看假冒商品与知识产权侵权的现状与应对方案”的专题研讨会。KENFOX IP & Law Office 与越南其他四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受邀出席并向包括韩国企业、越南市场管理总局、越南海关总局和越南知识产权局在内的与会单位发表演讲。同时,市场管理总局还通过展示真品与假冒商品的对比展览,向公众普及辨识方法,增强消费者辨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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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南不当使用注册商标——风险与应对方案?

不少商标权利人认为,其商标最重要的方面在于已完成注册。因此,他们认为对该商标做出某些修改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也不会构成对他人商标的侵权或导致其注册商标被撤销。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下列四个案例将说明商标权利人在使用与其注册商标不一致的标识时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因不当商标使用引发的典型商标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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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南为商品包装注册版权:能否处理侵权行为?

产品包装设计可以作为作品进行登记,以获得著作权保护。该包装设计的权利人——中国深圳的一家科技公司,在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后,已将该设计应用于其商业化产品中。由此,该“包装设计”在实际使用中发挥了识别标志(即商标)的功能,使公众和消费者能够将该公司生产的口腔护理产品与其他组织或个人生产的同类产品区分开来。 在此情形下,是否可以认为,经著作权登记的“包装设计”亦享有与商标相同的知识产权保护?如果该判断成立,是否意味着仅登记著作权即可,无需再进行商标注册? KENFOX IP & Law Office 就一宗由中国法院审理的著作权侵权案件提供分析与法律见解,并据此总结出若干关键观点,以供在越南为外国企业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时参考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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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拒绝中文商标注册:是法律漏洞还是过时规定?

在深度融入国际经济和跨境贸易活动不断发展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商标保护,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法律基础作用。然而,在越南,关于使用外国文字注册商标的规定,特别是那些不属于拉丁字母的语言,如中文、韩文、日文等,仍然是一个争议点,需要重新审视。现在是时候更开放地看待这个问题了,朝着在越南接受和保护中文商标及类似语言商标的方向迈进。 KENFOX知识产权与法律事务所(KENFOX IP & Law Office)对越南拒绝中文商标和非拉丁字母语言商标的背景进行了分析,并对越南知识产权法中的相关规定提出了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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