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说明书 – 一个连接词如何决定专利的“生死”?
[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_text] [/vc_column_text][/vc_column][/vc_row][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_text]如果你认为在专利说明书中,短语 “at least one of A, B, and C” 始终意味着“A 或 B 或 C”,那么现在可能需要重新思考了。在美国专利实务中,对这一看似简单的表达方式的解释已经引发了持续二十多年的争论 - 而这场争论至今仍远未尘埃落定。 这场争议源于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 SuperGuide Corp. v. DirecTV Enters., Inc. 一案中作出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2004 年判决。在 SuperGuide 案件中,法院仅仅基于语法结构以及一个小小的连接词“and”,将该短语解释为“至少一个 A、至少一个 B、以及至少一个 C”。这一解释与大多数人基于直觉所期待的含义形成了鲜明对比。 对于在越南从事专利撰写和翻译的专业人士而言,这绝非“措辞风格”的问题。它可能决定专利权利要求范围的生死存亡。一个连接词或一个排列结构位置的偏差,都可能无意中缩小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使侵权执法复杂化,甚至为他人以有效性为由攻击专利打开大门。 在本文中,KENFOX IP & Law Office 的专家并非试图“教授英语语法”,而是要揭示为何 - 个看似无害的短语会在专利说明书中变成法律漏洞 - 更重要的是,作为专利撰写者和译者,我们必须采取哪些措施,才能避免因为一个小小的词:“and”而输掉案件。 1. 来自 SuperGuide 的教训:当 “At Least One Of” 不再意味着 “Or” 要理解这一先例,我们必须回到 2004 年的 SuperGuide 案件。该争议围绕一项与电子节目指南系统相关的专利展开。在 SuperGuide v. DirecTV 一案中,核心权利要求的一项限定如下: “… first means for storing at least one of a desired program start time, a desired program end time, a desired program service, and a desired program type”. [“… 第一存储手段用于存储至少一个期望的节目开始时间、期望的节目结束时间、期望的节目服务以及期望的节目类型”] 双方立场针锋相对: 专利权人(SuperGuide)主张,该语言意味着系统只需存储四类信息中的任意一类或某个子集。这对应了大多数撰写人本能假设的“或(or)”逻辑。 被控侵权方(DirecTV)则认为,该条款要求系统必须针对四个类别(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服务、类型)中的每一个都存储至少一个值——即“和(and)”逻辑: “at least one of A, and at least one of B, and at...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