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越南企业主的担忧趋势

商标的丧失可能导致市场准入的丧失。如果商标落入竞争对手手中,合法商标所有人生产的正品可能会变成“假冒产品”。此外,商标投机者(抢注者)还将注册商标作为法律工具来损害真正的商标所有人。以下案例是一个典型例子,突出了持续的相关性和实用价值,同时也强调了对越南所有商业实体而言代价高昂的教训。知识产权盗窃和品牌侵权正变得越来越复杂。 The loss of a trademark can result in a loss of market access. Genuine products produced by the rightful trademark owner may turn out to be “counterfeits” if the trademark falls into the hands of a competitor. Furthermore, trademark speculators (squatters) also exploit registered trademarks as a legal tool to undermine the true trademark owner. The following case serves as a typical example, highlighting the ongoing relevance and practical value, while also emphasizing the costly lesson for all business entities in Vietnam. Intellectual property theft and brand infringement are becoming increasingly sophisticated and complex. 背景 (Background) HWASUNG 是 HWASUNG 公司用于其电线产品的商号和商标。HWASUNG 是一家韩国公司,与其他两家韩国公司 SEOUL...

Continue reading

商标抢注—越南企业主的担忧趋势

商标的丧失可能导致市场准入的丧失。如果商标落入竞争对手手中,合法商标所有人生产的正品可能会变成“假冒产品”。此外,商标投机者(抢注者)还将注册商标作为法律工具来损害真正的商标所有人。以下案例是一个典型例子,突出了持续的相关性和实用价值,同时也强调了对越南所有商业实体而言代价高昂的教训。知识产权盗窃和品牌侵权正变得越来越复杂。 背景 HWASUNG 是 HWASUNG 公司用于其电线产品的商号和商标。HWASUNG 是一家韩国公司,与其他两家韩国公司 SEOUL 和 SIMEX 共同出资在永福省成立了 SH-VINA 公司,这是一家韩国 100% 外资企业。 越南河内的天富公司申请将“HWASUNG”商标注册用于 09 类电线、电缆和电气产品,并于 2005 年获得注册证书。 在天富公司注册“HWASUNG”商标后,该公司向河内市场管理局请求扣押由 duy tan 公司和 duy yen 公司销售的大量带有“SH-HWASUNG”商标的商品,包括电缆和电话线。这是 SH-VINA 公司的两个最大的销售代理商。 SH-VINA 公司称,HWASUNG 品牌的电缆已由 HWASUNG 公司于 2002 年至 2006 年期间通过多家代理商在越南进口和消费。SH-VINA 公司在越南生产带有“SH-HWASUNG”商标的电缆和电线后,才停止进口。SH-VINA 在越南生产的电缆贴有“SH-HWASUNG”的品牌。 然而,直到 2006 年 5 月,SH-VINA 公司才向越南知识产权局 (IP VIETNAM) 申请注册其“SH-HWASUNG”商标。该商标被驳回注册,理由是其与先前注册的天富公司获准的“HWASUNG”商标容易混淆。 SH-VINA 公司称,HWASUNG 品牌的电缆已由 HWASUNG 公司于 2002 年至 2006 年期间通过多家代理商在越南进口和消费。SH-VINA 公司在越南生产带有“SH-HWASUNG”商标的电缆和电线后,才停止进口。SH-VINA 在越南生产的电缆贴有“SH-HWASUNG”的品牌。 然而,直到 2006 年 5 月,SH-VINA 公司才向越南知识产权局 (IP VIETNAM) 申请注册其“SH-HWASUNG”商标。该商标被驳回注册,理由是其与先前注册的 THIEN PHU 公司的“HWASUNG”商标容易混淆。 2006 年 9 月,SH-VINA 公司请求 IP VIETNAM 撤销 THIEN PHU 公司的 HWASUNG 商标注册,理由是该商标与韩国公司 HWASUNG 的商号和 THIEN PHU 公司申请注册前已在越南市场使用的 HWASUNG 商标相同。 河内市场管理局已发出通知,暂停处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暂停的原因是 SH-VINA 公司和 THIEN PHU 公司之间存在商标注册权争议。 2007年11月28日,IP VIETNAM 颁布决定,撤销授予 THIEN PHU 公司的 HWASUNG 商标注册。 2013 年,在申请提交 8 年后,IP...

Continue reading

在越南恶意注册商标:如何证明申请人的意图和动机?

要证明商标申请是“恶意”提出的,不仅必须证明申请人“知道”或“有理由知道”合法商标所有者的商标,还必须证明申请人在注册背后有特定的意图或动机。根据第 23/2023/TT-BKHCN 号通知第 34.2(b) 条,第二个条件侧重于申请人的动机和意图。这些意图和动机包括哪些行为?容易证明吗? 为了帮助真正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理解相关规定,KENFOX IP & Law Office 提供以下分析和解释。在此基础上,他们可以确定为证明目的需要收集哪些文件和证据。 不诚实的意图(恶意)和动机:哪些行为? (第34.2(b)条列出了体现不诚实意图和动机或“恶意”的行为,如下所示:) [i] 利用品牌的声誉和威望来获取利润:以利用他人商标的声誉和威望为目的注册商标被认为是恶意行为。真正的商标所有者需要证明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动机是从该品牌在市场上的长期存在中获得经济利益,该品牌受到消费者的广泛信任和认可。 [ii] 转售、许可或转让注册权:注册商标但无意在商业中使用它,而是通过将其出售给原所有人、转售给另一个合法所有者或将其许可给他人来获利,被视为恶意行为。 [iii] 阻止市场进入:以阻止另一方进入或参与市场竞争为目的注册商标构成商标滥用,并对竞争造成障碍。这涉及注册与知名或新兴商标类似的商标,专门旨在阻碍该商标进入或扩展市场。这种恶意注册会严重阻碍良性竞争和市场发展。 [iv] 违反其他公平贸易惯例的行为:这包括任何在商业中被认为不公平或不道德的行为。此类行为可能涉及欺骗性策略、在市场中造成混淆或其他违反诚实和公平竞争原则的策略。 因此,如果您的行为属于上述四类中的任何一类,则真正的商标所有者有法律依据证明申请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的意图和动机是不诚实或恶意的。 证明商标投机(商标抢注)案件中商标注册背后的意图和动机:容易还是困难? 第 34.2(b) 条中关于确定申请人是否属于恶意行为的意图和动机的规定较为开放。一方面,该规定列出了具体的、典型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为合法商标所有者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来证明申请人的不诚实意图和动机(例如利用商标的声誉和威望牟利、转售、许可或转让注册权以及阻止市场进入)。另一方面,它建立了更广泛、更全面的监管,涵盖了违反公平贸易惯例的其他行为。这为真正的商标所有者提供了机会,可以通过异议、第三方意见或无效程序来证明恶意并收回其商标权。 第 34.2(b) 条的开放性允许对申请人的意图和动机进行更广泛的解释,而不仅限于特定行为。这种灵活性有助于越南知识产权局和知识产权权利人识别在本法颁布时可能没有明确预见到的、但仍属于本法一般精神的不诚实或恶意行为。 “违反其他公平贸易惯例的行为”的有关条文是一项综合性规定,涵盖了所有破坏商标保护制度的完整性和贸易公平性的滥用行为。 结论  虽然第 34.2(b) 条的解释是开放式的,但可以预见证明商标注册背后的意图和动机将是一项重大挑战,尤其是在越南商标抢注行为日益复杂且不断变化的背景下。意图本身是主观的,如果没有揭示申请人动机的明确陈述或行动,通常很难证明。在实践中,信誉良好的商标的注册经常被“隐藏”在与合法商标所有人无关的组织或个人名下。这被认为是一种老练的技巧,处理起来绝非易事。此外,如果申请人只是利用先申请制原则尽快注册他人拥有的商标,并且没有实施将商标用于牟利的行为,那么证明恶意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第三方注册的商标“相似但不相同”,或者仅针对与尚未在越南注册的知名商标的产品类似的产品,情况就会变得更加复杂,使得合法商标所有者在阻止此类行为或收回其权利方面只有有限追索权。 请联系 KENFOX IP & Law Office,深入咨询关于您知识产权问题的最有效解决方案,尤其是在越南遇到恶意商标注册的情况下。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成功解决商标争议(包括行政和诉讼)的业绩,KENFOX 已做好充分的准备帮助您以最有效的方式保护您的权利。 By Nguyen Vu QUAN Partner & IP Attorney ...

Continue reading

如果您在越南的商标被盗,该怎么办?

[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_text] “先申请制”原则已被恶意商标申请人滥用,成为在越南“商标抢注”和“盗用合法所有人商标权”的复杂工具。商标抢注或盗窃外国企业的知识产权 (IP) 已成为越南令人不安和危险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商标所有人发现自己的商标已被他人抢先在越南申请甚至成功注册,对此表示沮丧。在许多情况下,商标投机者在成功注册竞争对手的商标后,便将该商标作为“武器”,提起诉讼,并要求越南执法部门扣押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并对真正的商标所有人进行处罚。 商标所有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第三方非法注册时,会面临哪些挑战?有哪些方法可以追回商标权?在越南,收回商标需要哪些法律依据? KENFOX IP & Law Office 将在本文中详细解答这些问题,以帮助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越南日益专业化、复杂化和不断变化的商标抢注问题中有效保护自己的权利。 1. 挑战: 真正的商标持有人在越南面临哪些障碍?  合法的品牌所有者在越南通常面临以下重大挑战: 未注册的知识产权: 许多合法的商标所有者尽管已在越南将产品商业化,但尚未注册以确立其知识产权。这为第三方利用“先申请制”原则进行投机性注册和侵占商标创造了机会 缺乏直接证据: 真正的商标所有者与“恶意”商标申请人之间缺乏“直接”的商业关系证据,使得证明权利主张变得困难。虽然可以提供间接证据证明申请人“知道”或“有理由知道”真正商标的先前存在,但这还不够有力或令人信服。 先申请制原则: “先申请制”原则虽然不是绝对、唯一和不可改变的原则,但在越南建立商标权的机制中,它优先于“先使用”原则。这有时会对尚未注册但已经使用商标的真正商标所有者造成不利。 证明商标的广泛使用: 尽管有证据表明合法所有者的商标在越南得到广泛使用,但除非案件极其严重,否则越南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员对于允许未注册商标在异议/无效程序中获胜持非常保留(不情愿)的态度。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2. 战略方法: 在越南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追回商标权? 一旦发现恶意商标,越南知识产权法及相关法规为合法权利人提供了一系列可以用来反对和/或请求撤销恶意注册商标的工具。从法律和实践的角度来看,在越南打击商标抢注有四种典型方法: [1] 异议: 在商标申请公布之日起5个月内提交异议通知,或者,如果5个月的异议期已过,在越南知识产权局对商标申请作出授权/驳回决定之前,通过“第三方意见”提交书面意见,请求越南知识产权局拒绝保护恶意申请的商标。 [2] 无效宣告: 向越南知识产权局执法和上诉部门 (EAD) 提交无效宣告请求。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第 96.4 条,以恶意为由对商标注册提出无效宣告的时限为该商标的保护期内。 [3] 因未使用而撤销: 如果抢注商标注册超过 5 年但未使用,则向越南知识产权局提交因未使用而撤销的请求。《知识产权法》第 95.1(d) 条允许在商标连续 5 年未使用的情况下撤销商标注册。这通常被称为“5 年未使用撤销”规则。 [4] 谈判购买商标: 与在先注册人进行谈判以购买该商标。 3. 法律依据:可以依据哪些法律依据? 在回顾了越南分别于 2005 年、2009 年、2019 年和 2022 年修订的知识产权法后,我们概述了清除抢注商标的法律框架。这可以通过向越南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或无效/撤销诉讼来实现。以下是可能移除先前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的典型情况. 恶意: 越南知识产权法第 117.1(b) 条和第 23/2023/TT-BKHCN 号通知第 34.2 条)。 商标注册权:  (知识产权法第 87.2 条和第 117.1(b) 条)。. 驰名商标: (知识产权法第 74.2 (k) 条和第 75 条)。 广泛使用的商标: (知识产权法第 74.2 (g) 条)。 商号: (知识产权法第 74.2 (k) 条)。 在先著作权: (知识产权法第2 (p) 条)。具体而言,与他人著作权保护范围内的作品中的人物或形象的名称或图像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并且在申请日期之前为公众所熟知,则被视为缺乏显著性,并将被驳回注册。 在先著作权:(知识产权法第7 条)。具体而言,包含他人作品副本的标志不符合商标注册的条件。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1] 基于“恶意”采取的行动 “恶意”已被明确承认为一项法律依据,首次出现在 2022 年修订的《知识产权法》中,具体体现在第 117.1(b) 条和第 96.1(a) 条。 因此,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有权通过“异议”或“第三方意见”程序,请求越南知识产权局拒绝授予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证书。如果有理由断言申请人恶意申请商标(第 117.1(b) 条),则可以提出此类请求。即使已授予这些工业产权客体的注册证书,真正的商标所有人仍然有机会通过“无效宣告”程序对其有效性提出质疑(第 96.1(a) 条)。 为了证明“恶意”,真正的商标所有人需要提供第 23/2023/TT-BKHCN 号通知第...

Continue reading

处理越南商标侵权:8 个关键注意事项

[vc_row triangle_shape="no"][vc_column][vc_column_text] 即使拥有注册商标和来自越南知识产权研究院 (VIPRI) 的有利意见,也不能保证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胜诉。越南的知识产权纠纷正变得越来越复杂和难以预测,这意味着即使胜算看似对您有利,也始终存在败诉的风险。 为了应对这种复杂性,制定一个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行策略至关重要,该策略应考虑所有潜在风险。这种方法有助于最大程度地减少法律风险,并提高成功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的机会。 凭借 15 年处理复杂知识产权案件的经验,KENFOX IP & Law Office 能够提供有价值的分析和见解,帮助权利人从法律和实践角度准确评估问题。这使客户能够做出明智、及时的决策,以便采取有效的执法和反侵权措施。 1. 如何确定商标保护范围  “商标保护范围”定义了商标受法律保护的界限。商标保护仅适用于商标注册证中列出的特定商品/服务[第65/2023/ND-CP号法令第77.2条]。因此,确定第三方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需要评估其是否属于此范围。 如果第三方在性质、功能或目标受众与所列商品或服务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类似或相同的商标,则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在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并且可能使消费者对来源产生混淆,则可能被视为侵权。 例如,在“HOA SEN”纠纷中,IDEA 公司在“印刷日历”上使用相同标志的行为不被视为侵权,因为该产品与 HOA SEN 公司注册的服务(即“通过通信媒体进行销售的商品展示/陈列服务”)截然不同。 对保护范围的误解可能导致对侵权的错误结论。对于“弱显著性”或“排除要素”的商标,需要仔细评估“商业印象”才能确定是否发生侵权。 虽然描述性标志通常不受商标保护,但也存在例外情况。例如,尽管看似具有描述性,但商标 “NHÀ AN TOÀN”(安全屋)在越南仍受到保护,用于与家庭安全设备相关的服务。 商标保护范围就像一个“保护边界”。如果第三方的行为落入此边界内——由于商标、商品/服务相似以及可能造成混淆——则可能构成侵权。因此,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明确定义商标的保护范围并评估第三方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至关重要。请记住,保护范围可能因商标类型和具体案件而异。 2. 如何确定侵犯商标权的要素  当与商品、包装、服务或广告相关的标志与受保护商标相同或相似,从而导致消费者混淆时,就会发生商标侵权[第65/2023/NĐ-CP号法令第77.1条]。 侵权的关键要素: 与受保护商标的相似性: 标志在外观、结构、含义或发音方面必须相似或相同,从而导致与注册商标混淆。 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服务: 该标志用于与商标涵盖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用于不同商品/服务的通常不构成侵权。 可能造成混淆: 这是关键因素。如果消费者可能混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则该标志可能被视为侵权。 相似性是否总是意味着侵权? 不一定: 并非所有相似之处都会导致侵权。即使是非常相似的标志,如果用于具有不同用途、功能或目标消费者的商品,也可能不会构成侵权。每个案件都需要彻底分析诸如相似度、产品类型、目标市场和消费者群体等因素。 例外: 某些相似之处是允许的,例如在商标注册之前已经在使用的商号或公司名。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3. 诉讼时效  虽然大多数商标侵权案件的解决都没有涉及诉讼时效问题,但遵守这些时限对于执行商标权至关重要。如果商标所有人发现侵权行为但仅发出警告而未采取进一步行动,则寻求法律追索的窗口可能会关闭。 行政措施  要采取行政行动,商标所有人必须在侵权行为结束之日起(对于已完成的侵权行为)或发现侵权行为之日起(对于持续的侵权行为)2年内请求越南相关国家机构处理侵权行为。 民事救济  民事救济的诉讼时效有所不同: 3年:对于根据《民法典》第588条寻求“损害赔偿”的诉讼,诉讼时效为知识产权持有人知晓或应当知晓侵权行为之日起3年。 无期限:根据《民法典》第155.2条请求保护“所有权”的民事诉讼没有诉讼时效。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 height="13px"][vc_column_text] 为了有效地执行您的商标权,请警惕诉讼时效。如果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法律行动,则发送停止和终止函或公证证据等行为将无效。错过这些截止日期意味着您将失去寻求救济或对商标侵权提起诉讼的权利。 4. 争议如何阻碍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您可能会对侵权者提起诉讼或采取执法行动,却不知道他们的标志已经作为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或获得保护。这种情况通常在被指控的侵权者根据第99/2013/NĐ-CP号法令第25.3(a)条提供证据时才会暴露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执法机构通常会根据第99/2013/NĐ-CP号法令第27条和第28条的规定“中止”或“拒绝”处理侵权行为。同样,法院也可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4.1(d)条暂时中止案件的审理,等待知识产权争议的结果。 这些争议可能导致商标侵权诉讼程序的延迟或中止。即使商标所有人根据第99/2013/NĐ-CP号法令第27.1(b)条提供了承诺,越南执法机构通常也很谨慎,并且仍可能中止诉讼程序,直到确定是否授予被指控侵权者的标志保护,或者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是否会被撤销或无效。 如果注册商标被指控为“恶意”获得,并且被指控的侵权者请求越南知识产权局 (VNIPO) 根据《知识产权法》第96条撤销该商标,则诉讼也可能被暂时中止或驳回。越南的《知识产权法》包含防止“滥用知识产权”的措施,如果法院认定不存在侵权并且原告的行为造成损害,则允许被告追回合理的费用和损害赔偿(第198.4条和第198.5条)。这些争议给执法机构带来了不确定性,因为如果它们过早地采取行动没收、处罚或销毁涉嫌侵权的商品,则有可能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5. 发现侵权后,您应该发出警告还是立即采取果断的法律措施? 许多企业低估了轻微或不明显的侵权行为,选择采取宽容的方式,例如发送警告信。然而,越南的知识产权侵权形势正在迅速发展,而且往往比表面上看起来更为普遍。看似轻微的侵权行为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侵权方可能在各种平台上非法使用该商标,包括网站、电子商务、公司名称或域名。 警告信不仅可能无效,还可能适得其反。侵权者可能会巩固其地位,甚至成功注册有争议的商标。即使有异议和有利于商标所有人的专家意见,VNIPO 仍可能对涉嫌侵权的商标授予保护。 鉴于这些风险,请考虑从一开始就采取果断的法律行动。这种方法允许您收集有价值的证据,保护商标的完整性,并为未来的维权创造有利的先例。随着您的商标声誉的提高,它更容易被模仿,因此成功的维权行动至关重要。这些胜利可以作为在 VNIPO 反对第三方商标申请的有力工具,并使未来的维权更容易。 6. 商标保护的挑战:越南知识产权注册的滥用  由于在越南注册商标的成本较低,一些第三方试图注册与知名品牌相似的商标,以利用其声誉来获取经济利益。这些“寄生”商标损害了原始商标的显著性,并给合法所有人执行其权利带来了重大挑战。 虽然越南的知识产权法允许撤销商标,但一旦寄生商标获得保护,对其提出质疑将非常困难,而且成功率很低。通常,商标要经过 12-18 个月的实质审查。如果 VNIPO 撤销注册商标,则可能意味着初步审查存在错误,并且如果侵权者已经使用该商标将产品商业化,则可能导致国家赔偿。 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官通常缺乏专业知识,严重依赖 VNIPO 或 VIPRI 等机构的专家意见。因此,法院的裁决很少与 VNIPO 的裁定相矛盾,即使错误明显,也很难撤销商标。 7. 关于混淆可能性的冲突观点:VIPRI 与 VNIPO  在实践中,VIPRI 和 VNIPO 就商标事宜得出的结论之间存在差异。 商标所有人通常会提交 VIPRI 专家意见的请求,以支持其侵权索赔。然而,即使 VIPRI 得出存在侵权要素(即存在混淆的可能性)的结论,VNIPO 也可能发布相反的决定,对涉嫌侵权的商标授予保护。 这种差异虽然被解释为“评估角度不同”的结果,但却引发了人们对知识产权法适用的一致性和客观性的重大质疑。因此,即使有来自 VIPRI 的有利专家意见,您也无法完全确信自己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权利。 8. 彻底调查:在越南有效执行知识产权的关键  许多商标所有人不愿投入调查成本,低估或淡化了调查侵权行为的重要性。因此,他们只能从非专业的调查人员那里获得有限的信息。结果,商标所有人往往得出结论,认为侵权行为无关紧要,不太可能对其品牌产生负面影响。 实际上,侵权行为的范围和程度可能比最初看起来的要严重和广泛得多,通常涉及一个拥有隐藏供应链、仓库和分销渠道的完整网络。即使只销售一个季度,销售侵权产品的利润也足以维持侵权者一整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运营。因此,在发现涉嫌侵权产品时,至关重要的是要从高层次评估潜在的危害和风险,切勿低估或忽视它们。我们的实践经验表明,即使是看似轻微的侵权行为也需要进行全面调查,包括实地和在线调查,检查从商业设施到产品、从产品来源(国内或进口)到分销渠道的所有内容。只有通过彻底的调查,才能揭示侵权的全部情况。这使您能够做出快速、明智的决策,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您的知识产权的损害。 结论 不可否认,在越南处理知识产权侵权,尤其是商标侵权,可能会充满挑战。这些挑战包括确定保护范围、识别侵权要素,以及处理与诉讼时效和争议相关的问题。所有这些都需要对法律有深入的了解和有效的执行策略。知识产权注册流程的滥用以及相关机构评估的不一致,给商标所有人带来了重大困难。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无法取得积极成果。 打击商标侵权不是一场战斗,而是一场长期的旅程。它要求商标所有人制定全面的执行策略,对法律有深入的了解,并有能力识别和管理法律风险。这些是在越南成功执行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关键因素。 [/vc_column_text][vc_empty_space][vc_column_text] QUAN, Nguyen Vu | Partner, IP Attorney [/vc_column_text][vc_column_text] HONG, Hoang Thi Tuyet | Senior Trademark Attorne [/vc_column_text][vc_column_text] LY, Dinh Trang | Associate [/vc_column_text][/vc_column][/vc_row]...

Continue reading

在越南恶意注册商标:如何证明申请人的意图和动机?

要证明商标申请是“恶意”提出的,不仅必须证明申请人“知道”或“有理由知道”合法商标所有者的商标,还必须证明申请人在注册背后有特定的意图或动机。根据第 23/2023/TT-BKHCN 号通知第 34.2(b) 条,第二个条件侧重于申请人的动机和意图。这些意图和动机包括哪些行为?容易证明吗? 为了帮助真正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理解相关规定,KENFOX IP & Law Office 提供以下分析和解释。在此基础上,他们可以确定为证明目的需要收集哪些文件和证据。 To prove that a trademark application was filed in “bad faith”, it must be shown not only that the applicant “knew” or “had a basis to know” about the mark of the legitimate trademark owner but also that the applicant had a specific intention or motive behind the registration. As per Article 34.2(b) of Circular 23/2023/TT-BKHCN, this second condition focuses on the motives and intentions of the applicant. What actions do these intentions and motives include? Is it easy to prove? KENFOX IP & Law Office provides the following analysis and interpretation...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