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法建立电子信息页面,并负责管理网站内容和运营其电子信息。
组织和个人在越南使用国家域名。”.vn “在建立电子信息网站时无需通知邮电部。组织和个人设立的电子信息网页不使用越南的国家域名。”.vn “必须通知网络环境与邮电部,以下信息:
文件:
- 授权书;不需要公证(备案时需要);
- 公司证书的复印件(备案时需要)。
信息:
- 域名的名称;
- 在开设代表处的决定、许可证、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中设立的组织名称;个人姓名;
- 身份证的号码、日期和签发地点或个人的号码、日期和签发地点;
- 组织总部或个人居住地的地址;
- 完整的联系方式:帐单联系人、行政联系人、技术联系人;
- DNS主站的名称及其IP地址,DNS辅站的名称及其IP地址(如有);
- 网络服务器的名称或其IP地址(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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