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uyen Vu QUAN 先生

Nguyen Vu QUAN于2021年5月加入KENFOX。QUAN是驻越南河内的一名注册知识产权律师。他的业务重点是知识产权保护、域名抢注、版权、商标、工业设计和专利侵权事项、不公平竞争、诉讼、咨询以及谈判解决,制定战略以解决和调和不同管辖区之间的保护障碍或侵权风险,并代表国际和越南公司。他经常参与准备与专利性、商标注册、侵权、不侵权、有效性、无效性、经营自由和许多其他相关问题有关的意见。

 

QUAN对假冒伪劣行业有丰富的知识,在知识产权执法领域有丰富的经验。他与众多客户合作,制定高效、经济、有效的策略,以发现并阻止第三方非法使用或注册知识产权。他善于产生和提出替代方案,以最好地保护、执行和捍卫客户的知识产权。

 

QUAN拥有强大的调查技能。他从一开始就热衷于调查,因为他明白,如果有一个深入调查的律师协调和监督证据的收集,并对调查的每一步及其结果进行评估,那么错误就会降到最低,案件就会在法庭或其他执法机关得到更好的证实。他亲自积极开展了大量复杂的网上和现场调查,并为其执法团队的下属或同事提供培训、指导和经验分享,以提高他们收集侵权材料和追踪侵权网站或网上店面的真正经营者以及真正的侵权者进行突击检查的技能。

 

在十多年的诉讼经验中,QUAN与各主管部门(如科技部监察局、文化、体育和旅游部监察局、市场管理局、经济警察局、越南知识产权研究所(”VIPRI“)、版权及相关权利专家中心(”ECCR”)、法院等)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他在与上述执法机构和警方调查人员成功合作开展突击检查方面有着长期的记录,并因此缴获了数十万件假冒产品。

 

QUAN曾为越南一些著名的公司举办过关于越南知识产权保护的讲座,包括FPT、Petrolimex、Vinataba和Vingroup。2010年12月,他被韩国知识产权协会邀请就越南的知识产权执法问题发表演讲。2018年,应科技部下属的品牌与竞争力战略研究所(IPTA)的邀请,QUAN发表了关于越南知识产权执法现状的演讲。

 

他还撰写了许多关于越南、老挝和柬埔寨知识产权问题的文章。

 

在加入KENFOX之前,QUAN曾在越南三个最古老和最大的专业知识产权公司工作。QUAN在Vision & Associates担任了8年的知识产权业务经理(2013年9月至2021年5月),在Investip担任了3年多的知识产权执法部门主管(2010年至2013年8月),在WINCO担任了6年多的知识产权业务经理(2004年至2010年11月).

  • Engelhard Arzneimittel GmbH & Co. KG. 诉 Vinh An Thang Long Investment JSC.

代表Engelhard Arzneimittel GmbH & Co. KG. (“Engelhard Arzneimittel“),一家拥有140年历史的德国制药公司,通过销售带有           ” “(PROSPAN)商标的止咳药,在越南拥有强大的商业影响力。Engelhard Arzneimittel的越南经销商Sohaco Pharmaceutical Group向QUAN提供了初步信息,即一家名为 “Vinh An Thang Long Investment JSC”(”Vinh An Thang Long“)的越南实体生产和销售带有                         “ “商标的咳嗽膳食补充剂产品,这些产品的包装上带有高度的Prospan咳嗽膳食补充剂包装。本案被提交给越南竞争管理部门(”VCAD“),也就是现在的 “越南竞争与消费者管理局”(”VCCA“),要求在不公平竞争诉讼中

进行和解。VCAD向 “越南国家知识产权局”(”NOIP“),即现在的越南知识产权局(”IP Vietnam“)寻求专家意见/专家证人。NOIP在审查此案后,给出了书面意见,认为使用与Engelhard Arzneimittel公司外部布局相似的包装构成不正当竞争。随后召开了工作会议,作为侵权方的Vinh An Thang Long公司负责人、作为Engelhard Arzneimittel公司知识产权律师的QUAN公司以及VCAD官员参加了会议。Vinh An Thang Long公司被迫终止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侵权者处以巨额罚款。

 

  • DIHON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诉Asem Vina JSC案

代表DIHON医药集团有限公司(”DIHON“)。(“DIHON”)是一家总部设在中国的著名制药公司,通过销售品牌为” “(Haicneal)的药用洗发水在越南拥有重要的商业地位。DIHON的越南经销商Dong A Pharmaceutical JSC告知QUAN,越南海阳省一家名为 “Asem Vina JSC “的公司以” “(HAINOZAL)的商标生产和销售化妆品洗发水,但洗发水的外包装与DIHON的包装惊人地相似。在QUAN的领导下,深入调查发现,Asem Vina JSC工厂正在生产大量的HAINOZAL化妆品洗发水。该案件被提交给科技部监察局(”IMOST“)。在获得NOIP有利于DIHON的专家意见/专家证人后,对Asem Vina JSC进行了突击检查。在DIHON和IMOST的证人面前,数以千计的侵权产品被扣押和销毁。

 

  • 拉科斯特公司诉河内老城区的两家假货批发商案

代表Lacoste协调对河内老城区的两家服装店的突击检查。由QUAN领导的突击检查发现,这两家商店是Lacoste在越南河内的主要假货批发商。此案被提交给越南科技部监察局进行行政诉讼处理。结果,大量标有 “LACOSTE “和   “ “字样的1073件服装被扣押和销毁。对这两家假货批发商处以183,360,000越南盾的罚款。

 

  • 推翻越南知识产权研究所(”VIPRI“)出具的专家意见/证词

代表一家位于加州的营养保健品成分制造商,在一起商标侵权案中获得VIPRI的评估结论(专家意见/证人)。在审查了评估请求后,VIPRI确定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认定越南一家公司所使用的疑似商标侵犯了该营养保健品成分制造商。QUAN公司在认为VIPRI的评估结论不能令人满意后,提出了反意见。经过几次工作会议,VIPRI改变了其专家意见,认为第三方在越南使用的评估商标侵犯了这家位于加州的营养品成分制造商的注册商标。考虑到挑战VIPRI的意见并不是一种常见的做法,而且VIPRI的意见一旦发布,就很难推翻,因此这一胜利是相当重要的。

 

  • 追究一个逃避的洗碗液制造商,该制造商侵犯了一家跨国荷兰公司的工业设计权

被指控的侵权产品是在互联网的一些电子商业网站上发现的。问题是:(i)卖家只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供客户对产品进行价格谈判;(ii)洗碗液塑料瓶上的制造商信息非常模糊。这一招显然是为了防止知识产权持有人和越南执法部门追踪侵权的制造商/供应商、仓库、装货点、造假网络等。经过不断的努力,并凭借与销售商互动、下陷阱订单和监测的高度调查技巧,QUAN最终成功地发现了侵权者的厂房,该厂房秘密地位于侵权者的一家大工厂内。为了支持侵权索赔,提交了一份要求VIPRI评估结论的申请。VIPRI给出的意见是,越南实体生产的洗碗液瓶子的外观侵犯了荷兰公司在越南受保护的工业设计权。该案被提交给IMOST,IMOST随后与当地警方合作,对越南侵权者进行了突击检查。超过5000个带有侵权工业设计的瓶子被扣押和销毁。该案作为涉及越南工业设计权侵权的典型案例在IMOST网站上公布。

 

  • 处理公司名称和域名侵犯商标权的问题

在一起基于商标的域名和公司名称纠纷中代表一家美国公司。详细来说,该美国公司是一家零售药店公司,在越南注册了第05类药品和第10类医疗仪器的商标。美国公司发现越南的一个实体(”实体A“)成立了一家公司,其名称与他们的商标高度相似。此外,实体A还注册了一个域名并激活了一个名称相似的网站。本案的挑战在于,曾经存在另一家在越南注册的公司(”实体B“),其名称与实体A几乎相同。实体B的公司名称作为他们的商号,是在美国公司的商标在越南注册之前建立的。这可能导致一个论点,即实体A和实体B的类似商号(或公司名称)在越南同时存在,但没有对消费者造成实际的混淆–这是在越南确定商标侵权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实体A可以援引实体B的商号在先存在来证明其使用类似的公司名称是合理的。美国公司的另一个弱点是,实体A的商标是用于第05类的商品,但美国公司在第05类的商标注册发生在不利方的公司成立之后,因此很难根据美国公司的第5类商标注册在越南采取执法行动。

 

QUAN直接参与了这个复杂的商标案件。经过审查和分析,向IMOST提交了一份申请书,然后IMOST对越南实体进行了突击检查。越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IMOST工作会议上承认其侵权行为,并被迫更改公司名称,将域名归还美国公司注册。

 

  • 海关扣押

代表越南门锁巨头与越南海关总署(VGDC)下属的反走私和调查部门(”ASID“)协调,暂停一家越南公司在向越南进口多个集装箱的多种货物时的清关。ASID在证人QUAN面前进行体检时发现了一集装箱的假冒门锁,而QUAN是越南商标所有人的知识产权律师。整批伪造品被扣押。由于假货数量众多,该案正在进行刑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