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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工业品外观设计侵权追踪:从 VIPRI 鉴定意见到销毁逾 5,000 件侵权产品

1. 案件概况

KENFOX IP & Law Office 代表一家荷兰跨国企业采取执法行动,该企业在越南拥有其洗洁精瓶体独特外观的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侵权产品最初以匿名方式出现在电商平台:卖家仅公布电话号码,无可核实地址,瓶身上生产商信息模糊,意图规避权利人及执法机关的识别与追踪。通过持续且精准的调查手段 – 包括诱购(trap-order)取、与卖家直接沟通、追踪发货行为、及进行现场监控 – 我们最终锁定了隐藏生产地点,该地点被嵌入一处更大的工厂园区内以降低可见度并规避执法风险。

随后,我们向越南知识产权研究院(VIPRI – Vietnam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search Institute)申请专家鉴定意见(Assessment ConclusionVIPRI 鉴定确认:涉案越南侵权产品的瓶体外观与客户受保护的工业外观设计相同/高度近似,构成在越南的工业设计侵权。在掌握 VIPRI 术结论及完整生产地点与规模情报后,我们迅速将案件上报至越南科学与技术部监察局(IMOSTIMOST 随后会同当地公安力量对该生产地点实施突击检查,查获 5,000+ 件侵权瓶体产品,并命令销毁全部侵权商品。 此案后来被 IMOST 作为越南工业设计侵权执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报道。

本案证明 KENFOX 具备以下能力:(i) 成功渗透以网络匿名化为掩护、刻意隐藏的侵权生产链;(ii) 通过 VIPRI鉴定结果有效执行业外观设计权(不仅限于商标保护);(iii)联合公安实施突击执法,实现规模查扣、销毁并形成公开震慑

:一家跨国荷兰公司,在越南拥有其洗洁精产品独特瓶体造型 / 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问题:外观高度相似的洗洁精产品(复制客户受保护的工业设计)在越南通过电商和社交销售渠道公开销售。然而:

  • 卖家未提供任何物理经营地址;
  • 卖家仅留电话号码进行私下联系;
  • 瓶体上标注的“生产商”信息模糊不清且不完整;
  • 无明确仓库、无实体门店。

换言之,存在一个隐蔽的生产主体试图通过匿名渠道分销侵权包装,规避追踪与执法。

结果

  • 通过多次诱购(trap-order)取、与卖家直接沟通及现场监控,我们成功识别并定位该隐蔽生产地点,该地点被隐藏在一处更大的工厂园区内部;
  • 我们取得越南知识产权研究院(VIPRI专家鉴定意见,确认涉案瓶体外观构成对客户在越南注册工业设计权的侵权;
  • 我们将案件提交至越南科学与技术部监察局(IMOST
  • IMOST 联合当地警方实施突击检查;
  • 查扣并销毁超过 5,000 件侵权瓶体产品
  • IMOST 将本案作为越南工业品外观设计执法典型案例公开报道。

2. 案件法律难点?

(1) 匿名线上销售:侵权产品仅出现在电商/社交电商平台。该销售方:

  • 未公开经营地址;
  • 未提供税号信息;
  • 要求全部通过电话沟通并私下议价。

此行为具有明显规避意图,目的在于:规避市场监管部门的随机检查;规避民事送达;回避海关部门关注。

(2)制造者身份虚假/不透明:
即便是在实物瓶身标签上,生产者信息亦含糊不清,没有完整的公司名称 + 地址 + 工厂编码。
此举直接阻断了市场监管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的常规执法路径,因为正常程序首先会依据瓶身“生产企业”信息实施核查。

该侵权方并非仅仅复制瓶型,而是在有意识地隐藏企业身份及生产地点,以规避执法追踪。

(3)工业设计权而非普通商标侵权:

本案并非商标标识或文字近似争议,而是业设计侵权 –即对受保护产品瓶体外观/造型/轮廓/结构的非法复制。这点至关重要,因为:

  • 许多越南执法人员较熟悉“假冒商标标识”形式;
  • 较少处理仅以产品外观复制为依据的执法行动;

在此背景下,我们必须:

  • 证明该外观设计已在越南合法注册并受保护;
  • 证明涉案瓶体外观与受保护设计仅存在非实质性差异

这属于技术性比对问题,而非简单“肉眼可见复制”。

因此,必须以VIPRI(越南知识产权研究院)出具的专家结论作为技术支撑与执法依据。

3. KENFOX 策略与行

(i) 秘密识别真实生产方

我们并未依赖瓶身上印刷的虚假信息,而是采取主动调查措施,包括:

  • 依据线上信息中公布的联系电话直接与销售方接触;
  • 伪装买家 / 进行控制性试购;
  • 跟踪履约行为(由谁配送、货物从何处提取、库存周转速度);
  • 监控沟通与物流模式;

通过上述手段,我们不仅确认“有人在销售”,而是追踪到**“供货来源的真实物理位置”**。
最终经过持续监测与施压,我们锁定了实际生产场所。值得强调的是:该生产设施隐藏在一处更大型工厂园区内,而并非独立工厂。这是一种典型的规避策略 – 利用“厂中厂”模式隐藏侵权生产线。

我们不会被动等待执法机关去“寻找仓库”。即便侵权人试图利用虚假联系方式隐藏身份,我们仍完成实地查证,锁定生产源头。

(ii) 证据准备与侵权技术依据构建

在锁定生产地点后,我们必须在工业设计层面证明侵权,而非仅凭“外观相似”主观判断。为此,我们向**VIPRI(越南知识产权研究院)**正式申请《鉴定结论》,请求评估:

  • 该越南企业生产并销售的洗洁精瓶外观;
  • 是否与我们客户在越南注册的工业外观设计权;
  • 构成混淆性相似 / 实质性相同。

VIPRI 随后出具结论,明确认定:

  • 该越南产品瓶体外观侵犯了该荷兰公司受保护的工业设计权。

该意见至关重要,因为无论是 IMOST 还是公安机关,在处理工业设计案件时均高度依赖 VIPRI 的专业鉴定,以回答核心问题:“这是对受保护设计的侵权复制,还是普通通用瓶型?” 我们取得 VIPRI 权威技术意见,将“外观仿制投诉”转化为足以执行现场查处的侵权案件

(iii) 向执法机关升级:IMOST + 当地公安

在掌握生产地点、持续生产证据及 VIPRI 鉴定结论后,我们立即向**越南科学与技术部监察局(IMOST)**提出执法申请。IMOST 随后:

  • 与当地公安机关协调;
  • 对隐蔽生产点实施突击检查;
  • 当场盘点侵权产品;
  • 并正式记录违法行为。

这不是“行政访问”,而是经行政主管机关与警力支持执行的联合执法行动,确保现场控制、证据固定与强力震慑效果。我们不是“递交资料等待结果”。我们提供完整、可执行的执法档案,使机关能够自信入场并立即行动。

(iv) 查扣与销毁

在突击检查过程中:

  • 查扣超过 5,000 件使用侵权工业设计的洗洁精瓶;
  • 侵权产品被命令销毁,严禁回流市场。

这是关键成果:一方面立即消除市场危害,另一方面切断侵权人继续利用现有库存及模具生产、销售侵权包装的能力。

(v) 官方公开执法信号

该案随后被 IMOST 在其官方网站公开作为越南工业设计执法典型案例。

此举意义重大:向市场公开传递明确信号 – 业设计侵权属严重 IP 违法行为,并非“外观类似小事”;仿制跨国日化企业瓶型将招致突击检查、查扣与销毁。

这不仅为客户实现个案胜利,更通过官方公开案例提升震慑效果。我们不仅“悄悄处理”。我们取得足以成为国家级执法示范案例的结果。

4. 结果 / 影响

  • 隐藏生产者被曝光:我们突破其刻意的规避策略(无注册地址、一次性联系电话、模糊标签信息),成功锁定真实生产地点 – 尽管该场所隐藏于更大型工厂园区内部。
  • 获得 VIPRI 对工业外观设计侵权的正式确认:我们并未依赖主观外观判断,而是取得国家级专家鉴定结论,确认该瓶体外观复制行为侵犯了客户在越南受保护的工业外观设计权。
  • 与公安联合执法突击检查:IMOST 与当地公安联合突击查处该工厂现场,查扣超过 5,000 件侵权瓶体,形成正式执法记录。这对于震慑市场及未来重复侵权行为的升级处置具有重要意义。
  • 产品被销毁:查扣的侵权瓶体被依法销毁,彻底阻断其通过灰色渠道重新流入市场的可能性。
  • 公开震慑效应:IMOST 将本案作为典型工业外观设计侵权案件公开发布,向市场明确传递信号:工业外观设计权在越南具有可执行性,而非形式化登记。

对于该荷兰公司而言,商业层面的意义包括:

  • 有效保护其在越南的产品呈现与品牌形象;
  • 防止产品独特瓶型设计的识别力和差异化价值被稀释;
  • 阻断了一个原本可能迅速扩张、依托线上渠道且无任何可追查责任主体的暗链供货体系。

5. 本案体现了 KENFOX 的能力

  • 们能够追踪并锁定隐藏于匿名网络销售背后的规避型制造商:我们并未等待主管机关“摸索”目标,而是通过诱导下单、直接接触、物流路径追踪及现场监控,最终实地定位了被隐匿的生产地点。
  • 们不仅执行商标权,更执行工业外观设计权:许多律所的关注点仅限于商标标识;我们本案执行的是工业外观设计权 – 瓶体形状 / 外观呈现 – 这正是日化及快速消费品行业仿冒者最常盗用的商业资产。
  • 们取得 VIPRI 术意见以开启执法程序:我们获得了 VIPRI 出具的鉴定结论,确认侵权瓶体复制了客户受保护的工业外观设计。正是这一技术意见,使 IMOST 与公安能够安心、果断实施突击检查。
  • 们协调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确保最大执法效果:我们将案件上报 IMOST,其后 IMOST 联合当地公安实施了突击行动,查扣超过 5,000 件侵权瓶体。这不仅是“发律师函”,而是真正落地执行、现场执法。
  • 们实现的不仅是查扣,更是销毁:侵权瓶体被依法查扣并销毁,彻底隔离其回流市场的风险,并切断侵权方即时库存。
  • 们制造了公开震慑效果:本案被 IMOST 作为典型工业外观设计侵权执法案例公开发布,向市场明确传递信号:在越南复制工业外观设计将承担法律责任,且我们的客户采取主动保护措施。
  • 们保护产品的实体识别性与市场定位:对于日化 / 快消品(洗洁精、洗涤用品、清洁用品)品牌而言,瓶体外观即品牌本身。通过制止仿冒瓶体,我们保护了该荷兰公司的货架呈现及消费者识别优势。

QUAN, Nguyen Vu | Partner, IP Attorney 

NGA, Dao Thi Thuy | Senior Patent Attor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