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越南商标抢注行为:版权如何成为外国品牌所有者的有力武器
对于许多进入越南市场的外国企业而言,最令人沮丧的发现之一便是,他们的商标已经被与该品牌没有任何合法联系的第三方注册或申请。专业的商标抢注者经常利用越南的“申请在先”(first-to-file)制度,在真正的品牌所有者进入市场之前,抢先为著名的外国商标寻求保护。
虽然基于商标权的论据仍然至关重要,但最近的案例表明,在越南,版权同样可以成为击败恶意商标申请的有力工具。
超越传统商标权的实用解决方案
商标抢注者通常将尚未在越南获得商标注册的外国品牌作为目标。在这种情况下,证明在先商标权或驰名状态有时可能会很困难,特别是当该品牌在越南的商业活动有限时。
然而,如果商标中包含标志(Logos)、艺术设计、程式化字体、书法、吉祥物或其他创意元素,版权保护可以为提出异议提供另一种极具效力的基础。
越南法律明文禁止在未经版权所有者授权的情况下,注册复制受版权保护作品的商标。
越南法律下的法律依据
越南《知识产权法》第73.7条规定,包含作品复制品的标志,除经该作品所有权人许可外,不具备获得商标保护的资格。
如果抢注者复制了以下内容,该条款将提供强有力的救济:
- 标志(Logos)和图形设计;
- 程式化文字商标;
- 艺术书法;
- 产品包装设计;
- 吉祥物和角色设计;
- 通常用作品牌标识的实用艺术作品。
重要的是,外国版权所有者通常可以依赖其在本国获得的版权登记。
国际版权保护在越南的适用
越南是《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因此,在其他《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创作并受到保护的版权作品,通常会在越南自动享有保护,而无需在当地单独进行登记。
这对于尚未在越南注册商标,但拥有涵盖品牌标志、程式化设计或艺术元素的版权登记的海外品牌所有者来说,尤其具有价值。
成功案例:“HYNTOOR及兔子图形”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案例涉及第三方提交的第 4-2024-02515 号越南商标申请,该申请的标志为“HYNTOOR及兔子图形”(HYNTOOR and rabbit device)。
安徽黑兔化妆品有限公司(Anhui Hyntoor Cosmetics Co., Ltd.)作为HYNTOOR品牌及相关标志的合法所有者,对此提出了异议。
基于版权的论点集中在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1. 版权所有权: HYNTOOR标志和兔子设计 (
) 在中国作为实用艺术作品受到保护。
2. 在越南的自动保护: 由于中国和越南都是《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第13.2条,该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在越南享有保护。
3. 未经授权的复制: 异议方证明,被申请的商标复制或密切模仿了真正品牌所有者拥有的受版权保护的艺术元素。
在审查了证据和异议后,越南知识产权局(IP Vietnam)同意,被申请的标志与安徽黑兔化妆品有限公司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相同或相似至容易引起混淆。
2026年9月3日,越南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第 148056/SHTT-NH.IP 号通知,确认其已审理该异议并接受了提出的论据。该局表明了驳回该商标申请的意向,案件正稳步走向最终的驳回决定。
为什么版权论据在打击商标抢注方面越来越有效
专业的商标抢注者通常认为外国公司在越南很难证明商标权。然而,许多人忽视了一个事实,即标志和程式化的品牌元素可能已经受到了版权的保护。
基于版权的反击策略具有以下几个优势:
- 版权保护通常在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
- 外国的版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证明所有权的有力证据。
- 《伯尔尼公约》的保护延伸至源自其他成员国的作品。
- 即使在越南没有任何商标注册,版权主张也可能取得成功。
- 直接复制的证据可以加强对恶意申请的指控。
当版权证据与商标权、不正当竞争和恶意申请的论据相结合时,击败抢注者申请的几率将大幅增加。
给外国品牌所有者的实用建议
如果您发现第三方在越南申请或注册了您的商标,您应立即审查您的品牌是否包含可受版权保护的元素,例如:标志(Logos)、图形设计、包装艺术图、角色设计、程式化字体、书法、实用艺术作品。
您还应收集以下材料:
- 版权登记证书;
- 原始创作记录;
- 历史使用证据;
- 国际注册文件;
- 证明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与争议商标之间存在相似性的证据。
尽早采取行动至关重要,因为与等到抢注者获得可执行的商标权后再采取行动相比,异议和无效宣告程序通常更加有效且成本更低。
结论
最近涉及安徽黑兔化妆品有限公司的成功案例表明,版权可以成为在越南打击商标抢注的极具效力的武器。即使外国品牌所有者在越南缺乏在先的商标注册,版权保护(特别是对于标志和艺术品牌元素)也可能提供强大的法律基础,以阻止或宣告恶意的商标申请无效。
对于在越南面临抢注者的外国商标所有者来说,关键的经验教训是明确的:不要将您的维权策略仅局限于商标法。一项证据充分的版权主张,最终可能会成为恢复您的品牌权利并防止未经授权注册的决定性因素。
QUAN, Nguyen Vu | Partner, IP Attor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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